员工只是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不是卖身契,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收到,收到,收到……”这是否也是你的工作日常?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一张某企业负责人与员工的群聊截图引发广泛关注。截图显示,这位企业负责人在晚上十点多发了“全面取消调休”的消息,在未得到员工明确回复后,又在凌晨两点多连发数条责骂的消息。
据媒体报道,涉事企业中科智牧(西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先生回应,上述信息是他本人所发,“(晚上)10点05分发的信息,10点10分所有人都已读不回,这让我很生气”“骂人不对,就是素质问题”……老板很生气,只是这“气”,恐怕从一开始就出错了口。梳理前因后果,可以看出这位负责人或有三处涉嫌违法之举。
其一,晚上十点多一般来说应该是下班时间,不然这家企业就可能存在严重的加班现象。如果是下班时间,员工是不是必须回复老板的群消息呢?这个问题一点都不模糊,而是十分明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有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保障性规定。尤其是在近些年的司法实践中,不少企业都因为强制要求员工在下班时间回复消息而败诉。换言之,下班时间,员工完全有权利拒绝回复工作的群消息,强制要求回复并辱骂员工则涉嫌违法。
其二,再来看这位负责人所发消息的内容,“全面取消调休”直接涉及员工权利。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拥有休息权,企业应有保障员工正常休息的工作制度。而且,如果员工家里有急事或者生病,从个人角度讲不得不请假调休,难道说就不能申请、即使申请了也坚决不批准吗?若如此,又是否侵犯了员工正当的休息权?
其三,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如果以后自己发消息再得不到回复,就对涉事员工做旷工处理。这显然私自定义了“旷工”,旷工本指员工未履行正常工作日所需的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缺席工作岗位的行为。就因为员工未及时回复消息,而且不论在工作时间内外,就按旷工处理,这恐怕又有变相克扣员工工资的嫌疑。
临近年底,一些企业需要冲业绩,这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在“企业利益至上”的大山之下,去轻易碾压员工本该有的基本权益。员工为什么“已读不回”?恐怕是虽然有异议、有愤怒和不满,却不敢吱声,最终只能怀着一肚子气过了一夜,在老板的怒骂之下,第二天一早再被迫回复一句“收到”表示同意。虽然这安排不合理、不人性甚至涉嫌违法,但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的普通员工也无可奈何。
涉事负责人在回复中没提及员工的权益和想法,想来也是他认为不必征求员工意见。从其所发内容及其语气来看,也是不容置疑的、必须执行的。这等同于命令,他需要的回复也无非是一句“收到”。但是,如果员工压根就没有别的选项,这样的回复又有什么意义呢?恐怕也无非是等事后万一有人追究起来,这一连串“收到”就可以拿出来代表“员工同意”。
然而,所有企业负责人都应该明白,自己只是当了老板,不能因此而口含天宪、言出法随。员工只是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不是卖身契,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现实的困境往往就在于,很多老板认识不到这一点,或者明明知道却我行我素。
以此事为例,你会发现,本来是老板在强力剥夺员工的权益,结果他却很生气。他压根就没想过员工深夜看到这样的要求,会不会生气。在他的眼里,员工不过是任其拿捏的工具。所以,这哪只是素质的问题,而是缺乏最基本的法律意识,对员工没有最基本的尊重。
诚如涉事负责人所称,年底企业任务比较重,需要集中突击很多项目。但为什么就不能和员工好好商量,给足加班费,用企业福利激励员工和公司“困难共担,成果共享”,一起取得优秀的业绩呢?很多时候,目的一致,但方法错了、理念偏了,只会适得其反。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李哲
编辑 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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