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小恶”的苗头也应该被掐灭,只是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掐灭”,值得老师掂量
日前,一段“老师用停课霸气惩治校园霸凌”的视频冲上了热搜。
在@陕视新闻发布的视频里,这位老师喊话班上的同学:“昨天有人被停课了,原因是什么大家都知道。在咱们班,我看不得有任何人,带着其他同学孤立别人。平常打打闹闹小矛盾,我从来没停过一个人的课,但你要敢讨厌谁,联合着班里其他同学孤立谁,那绝对不行。”
这段视频并未透露具体的学校,视频内容是否属实也有待核实,但这个话题在网上确实引发了热议。引爆点不只是“惩治校园霸凌”,确切地说,是视频中的老师将切口聚焦在“带头搞孤立”这样曾被很多人忽视的“小恶”上,而且对待这种“小恶”用雷霆手段——“停课”的方式来惩治。
暂且抛开视频内容的真伪,由其引发出的“停课惩治”其实是很值得讨论的。
这几年,有关校园霸凌的事件不时被曝光,家长对校园霸凌也格外敏感,而且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搞孤立”也是一种霸凌,是精神霸凌。虽然我们似乎不该把校园霸凌分等级层次,任何形式的校园霸凌都要零容忍,可在实际操作中,惩治校园霸凌的手段还是应该有所区别——霸凌程度不同,惩戒的手段和方式也该有所不同。
具体而言,在班里“搞孤立”不能说一定是“小恶”,但对学生来讲,“停课”应该是严重的惩戒方式。《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第十条规定,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那么,但凡说一句“不要和谁玩”就停该学生的课,这是否也是一种“懒政”?“口头孤立”有没有形成“事实孤立”?“事实孤立”又以什么样的标准去认定?如果说“事实孤立”是“霸凌事实”的话,“口头孤立”只能算“霸凌趋势”,对待“事实”和“趋势”用同一把惩戒标尺,对学生是否不够公平?
在班里“带头搞孤立”,当然是一种“恶”。任何“小恶”的苗头也应该被掐灭,只是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掐灭”,值得老师掂量。一个负责任的老师,应该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惩戒权”。谈话,写检讨,口头警告,甚至罚站,这些都是可以采取的方式。如果没有实施“分级惩戒”,一上来就“直接停课”,这样的“管理方式”恐怕未必能带好班级,反而容易激发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对立情绪。
承认“带头搞孤立”是一种“霸凌”,不等于说老师可以用“不对等”的方式去遏制。对待校园霸凌,老师的态度必须“强硬”,但方式也需要灵活多变。现实生活中,那些动辄惩戒学生的“权力依赖型教师”还真不一定能带好一个班集体,反而是通过情感联结引导学生共情学生的“影响力驱动型教师”更容易赢得学生的敬重和配合。
归根到底,教育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教育中“管理班级”的环节一定是具体的,这种“具体”,一定是要求老师在“手持戒尺”与“心中有爱”中寻得平衡,而不能把惩治校园霸凌的管理方式变成另一种“霸凌”。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陈方
编辑 汪垠涛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