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绵阳市安州区委批准,绵阳市安州区纪委监委对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波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规矩意识缺乏,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李波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州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州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廉洁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