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涉猥亵男教师又“转岗”保卫处,谁来回答三个问题?

红星新闻 2025-06-05 13:37

若是事过境迁,施害者仍然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堂而皇之地复出,这样的信号值得警惕

近日,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向记者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保卫处任职。

据新黄河报道,据安徽师大纪发(2019)1号,教师朱某某对个别女生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决定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行政上给予相应处分。而在2023年另一份关于保卫工作的文件中,朱某某为安徽师大联系人。

学校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学校原来已经处分过该男子,因为他“文字功底还不错”,保卫处把他“借过去”,他的关系应该是在人才交流中心,等于学校就给他“留了一口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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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解释似乎也有道理,总不能因为犯过错就剥夺他工作的权利,如果连“留口饭吃”都不许,未免太不近人情。

但这番解释却不能消除公众的疑问。按照学校此前的文件,朱某某多次猥亵、性骚扰个别女生,决定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行政上给予相应处分。只是,最后是什么样的处分,校方没有说明。除了党纪和行政处分之外,有没有更进一步的法律追究,目前也不得而知。当应该公开的信息明显缺失时,疑问的黑洞难免会被放大。

要知道,性骚扰行为不是轻微违纪,还涉嫌犯罪,尤其是在师生这样高度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中,其危害更不能轻视。哪怕不从法律角度追责,从教育伦理与职业操守出发,让其“永久退出校园系统”也应是基本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对师德失范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实行教育全行业禁入”。文字上虽没有限制其任职学校其他岗位,但学校管理必须拿出“零容忍”的态度。如果在受处分数年后,朱某某仍能以“借调”为名出现在校内,甚至在保卫处这样敏感的部门工作,无疑让最初的处分力度与威慑力大打折扣。

保卫处,是校园安全的管理部门,不仅有日常巡查、应急响应等职责,还承载着保障师生安全、树立规则权威的重要任务。这样一个部门,却安排了曾因性骚扰学生而被处分的人员,当有学生再遇到此类问题时,他们看到保卫处的联系人竟是一个有前科的人,还敢于向学校求助吗?若是事过境迁,施害者仍然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堂而皇之地复出,这样的信号值得警惕。

当然,受过处分的人并非就不能正常工作生活了,哪怕是受过刑事处罚,只要没有法律明文禁止从业,原则上,他们都有生存权与劳动权,社会也应该给予其悔改与重塑生活的空间。从这一角度说,学校的“留口饭吃”说法,未必没有情理,但问题在于,劳动权不等于原单位留用,悔改机会也不等于让其留在教育体系中。

正当权益可以保障,但保障的方式要基于“脱敏”原则。比如,教育系统必须保持敏感,而不是简单地“处分、调岗、再上岗”。可追问的是,被处分人员重新在校内出现,校内师生是否知情?这类人事调整是否经过独立审查机制,还是某些部门单方面操作?对于有性骚扰前科的人员,学校是否有岗位准入限制的管理制度?

针对公众的诸多疑问,安徽师大发布最新情况通报称,目前,已停止涉事人员朱某某在该校的一切工作。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对朱某某以及将朱某某借用到保卫处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这样的处理是必要的,也是人心所向。学校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不是小事,只有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不让负有保护学生职责的岗位成为容纳失德者的空间,学校才能获得公众的信任,也才能让更多师生安心。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马青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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