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成都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备案进入倒计时,附线上线下办理指南→

红星新闻 2025-06-27 15:12

公共安全无小事,视频系统备案很重要!自2025年4月1日起,《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99号)(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啦。

按照《条例》规定,全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工作。2025年4月1日前已经启用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系统管理单位应当在2025年7月1日前办理完成备案。自2025年4月1日起,新建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系统管理单位应当自系统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成备案。

作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管理单位,备案工作可不能马虎。还未办理完成备案的单位要抓紧时间了。那么到底哪类视频系统需要到公安机关来备案,备案又有哪些流程呢?接下来,一起了解备案那些事儿吧。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按照《条例》,通过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区域进行视频图像信息收集、传输、显示、存储的系统。

哪类视频系统需要到公安机关来进行备案呢?依据《条例》第七条规定,在下列公共场所建设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由该系统管理单位向所在区、(市)县公安局备案:城乡主要路段、行政区域道路边界、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周边区域等公共场所;商贸中心、会展中心、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政务服务大厅、公园、公共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出境入境口岸(通道)、机场、港口客运站、通航建筑物、汽车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等交通枢纽;营运载客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客运船舶等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的服务区。

备案有哪些流程呢?具体应该怎么操作?首先在备案时间上,自2025年4月1日起,本市范围内新建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自系统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2025年4月1日前,本市范围内已经启用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应当在2025年7月1日前办理完成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变更。

其次,备案方式有线上和线下两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推荐优先使用线上方式备案。备案旨在加强相关部门事中事后监督,仅要求报备基本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属于行政审批。

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条例》第二十九条进行处理。

成都公安提醒: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规范管理,关系到每一位市民的安全与隐私。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备案工作虽然看似烦琐,但只要按照流程一步步来,其实并不复杂。希望大家都能重视起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备案工作,共同守护我们的公共安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随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他们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帮助。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公共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成都市公安局 028-86407538,028-86407190

●线上方式

通过互联网登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进行注册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办理备案授权书,操作起来很方便。步骤很简单,只需要准备好备案所需材料,登录备案平台,进行备案登记,最后查询备案情况及备案信息即可。

●线下方式

如果您更喜欢传统的线下方式,也可以从备案平台(网址:http://psvs.mps.gov.cn)下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基本信息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经办人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到所在辖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办事窗口办理线下备案。线下备案流程也很清晰,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指导您完成。 

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编辑 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