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6月23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受贿案,对被告人刘跃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刘跃进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刘跃进一审获刑死缓
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20年,被告人刘跃进利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融资借款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亿余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跃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1959年出生的刘跃进是湖南宁远人,1974年11月参加工作,曾在天津市公安系统工作多年,曾任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副局长、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天津市公安局刑侦处处长、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刑侦局局长等职。此后,刘跃进历任公安部办公厅主任,武警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正局级)、公安部禁毒局局长等职。
据央视新闻此前报道,2011年10月,活跃在缅泰边境的“糯康集团”制造“湄公河10·5案”,杀害“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货船的13名中国船员,时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的刘跃进出任专案组组长。2016年9月,刘跃进还出席了电影《湄公河行动》的首映式。
2014年10月起,刘跃进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同年11月任公安部部长助理。2015年1月起,刘跃进任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2015年5月起,任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主任、公安部部长助理。
2015年12月,刘跃进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副部长级)、党委委员。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当时,公安部在部领导班子中首设反恐专员一职,刘跃进也是第一任反恐专员。2020年,刘跃进从公安部离任。
去年3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刘跃进被查的消息。
去年9月,刘跃进被通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经查,刘跃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金;私自留存涉密文件;毫无纪法意识,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协调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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