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6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更好帮助失信主体重塑信用。
▲4月9日,河北省邯郸永年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企业代表讲解信用修复办理流程 据视觉中国
会议指出,要统一修复规则,健全资格审查、过程监督、结果认定等环节标准规范。要打破数据壁垒,尽快明确数据共享范围、方式、频率,促进相关领域社会数据互联互通。要强化部门协同,在受理办理、更新反馈、异议处理等工作中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推动我国信用体系
从“重约束”向“约束与修复并重”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表示,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核心意义在于为市场注入健康活力。完善的修复机制,是为非恶意失信或已改正者提供制度化的重生通道,防止“一次失信终身出局”,保护市场活力。它显著降低制度性成本,让修复信用的企业不再被融资、投标等高门槛持续阻碍,释放被冻结的生产力,提升整体效率。更重要的是稳定长期预期,企业家知道犯错后有机会挽回信誉,这本身就是优质的营商环境,提振创新和投资信心。
此前,红星新闻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今年4月,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以“助力重塑信用 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信用修复服务年”活动。6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修复企业违法失信信息877.79万条,同比增长34.52%,有力激发市场活力。
朱克力表示,现在推进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标志着我国信用体系进入精细化管理新阶段。早期以失信惩戒为主建立威慑是必要的,基础已稳固。但实践中暴露短板:修复规则各地各领域不一、程序不清、协同不足,阻碍企业真正回归正常经营。此时系统性完善,是精准回应市场痛点,补齐信用体系闭环的关键环节,推动从“重约束”向“约束与修复并重”的高质量跃升。
宋向清表示,之所以提出完善信用修复制度,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目前各行业、各地区信用修复标准不统一,缺乏全国性规范,导致经营主体面临规则差异带来的不公平。完善信用修复制度能够消除这种不公平现象,同时打破数据壁垒,明确数据共享范围、方式、频率,促进相关领域社会数据互联互通,提高信用修复的效率和质量。
打破数据壁垒
强化部门协同是关键
朱克力建议,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加强部门地区协同,关键在打通三大堵点。一是“统一规则标尺”,国家出台清晰、操作性强的全国统一基准,明确谁有资格申请修复(资格审查)、过程如何监督、结果如何认定。二是“破除数据壁垒”,信用信息散落在税务、市监、司法、金融等多部门及各地。必须建立强力跨部门共享机制,明确共享范围、方式、频率,技术上畅通接口,权责分明,保障安全。实现一处修复申请,各部门系统同步更新状态,终结企业多头奔波、重复提交证明之苦。三是“强化联动机制”,规则和数据通了,操作环节更要无缝配合。必须建立常态化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牵头协调与责任。
宋向清建议,首先建立统一标准与规范,这是统一信用修复的前提条件。要明确各行业、各地区的信用修复前提条件,如整改完成度、信用培训、时间间隔等,避免标准混乱,使失信主体在满足统一条件后即可申请信用修复。其次,要规范信用修复流程,制定统一的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审核、决定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和文书格式,确保各部门、各地区在信用修复过程中步调一致,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第三,要加强地区、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互通,明确数据共享机制。第四,要强化数据管理与安全,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数据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确保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第五,要强化跨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协同工作平台。整合司法、税务、金融、市场监管等多领域资源,建立跨部门的信用修复协同工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流程联动,提高信用修复的整体效能。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编辑 郭庄 责编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