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原主任委员薛建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薛建华
最高检消息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薛建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2006年至2017年,被告人薛建华利用担任西宁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西宁市城东区委书记,青海省教育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1963年6月出生的薛建华是湖南宁远人,1983年7月从青海师范大学中文专业本科班毕业后,进入青海省果洛州乳品厂任办公室秘书,此后长期在青海任职,到2011年8月时,薛建华已任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委书记。
2013年12月起,薛建华开始担任青海省教育厅副厅长,2018年10月起,任青海民族大学党委书记。2022年1月起,薛建华开始担任青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去年12月,青海省纪委监委发布了薛建华被查的消息。
今年5月,青海省纪委监委发布了薛建华被“双开”的消息:经查,薛建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放弃党性修养,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私藏、浏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网络文章,转移、隐匿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观念淡漠,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对家人失管失教,追求高档消费和奢靡生活;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干预和插手项目承发包,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今年5月,青海省纪委监委还曾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薛建华名列其中。通报中称,2007年至2023年,薛建华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在西宁等地安排的宴请,利用婚丧嫁娶等时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冬虫夏草等礼品及礼金,为他人在择校、入学等方面提供帮助。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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