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后兴隆湖开闸放水,鱼再大,“捞不得”!重要提醒→

红星新闻 2025-07-01 14:06

近日,成都经历持续强降雨后,四川天府新区兴隆湖为保障防汛安全,依照预案开启水闸调节水位,湖中鱼群随湍急水流涌出,意外引发了一场“捞鱼”热潮。

“开闸水急,下水捞鱼,真的安全吗?”不少网友表示了担忧。记者为此采访了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对此作出详细解释。

现场直击:

水流湍急,市民“捞鱼热”暗藏危机

暴雨过后,随着兴隆湖泄洪闸的开启,鹿溪河下游河道水流骤然湍急。翻滚的水流中,鱼群随波逐流,部分鱼因水流冲击短暂晕厥浮出水面。这一景象吸引大量市民聚集,现场可见,有人手持渔网、水桶捞鱼,甚至冒险跳入急流或涉足湿滑的闸口附近。

在社交媒体上,部分市民晒出“战果”,称“来自兴隆湖的鲜美”。然而,这种“猎鱼”行为背后,实则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捞鱼还是比较危险,不建议大家前往。”“好危险啊,万一开闸放水怎么办?”众多担忧的“声音”也出现在了社交媒体。

专业释疑:

为何放水?鱼从何来? 市民捕捞行为有什么后果?

“为保障防汛安全,按照兴隆湖防汛预案和兴隆湖水闸调度运行规程,根据兴隆湖流域降雨和来水情况,对兴隆湖水闸进行动态调节。”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兴隆湖放水时,会有少量鱼类随水流冲入河道内,由于放水水头近10米,部分鱼会因冲击力大而短暂晕厥漂浮于水面。

也正是因为这些漂浮在水面的鱼,吸引了不少市民下河捕捞。虽然沿岸有不少工作人员劝解,甚至拉起了警戒线,但仍有部分市民涉险下河。“开闸放水时,水高10米,冲力巨大,人在水里非常危险。”该负责人特别强调,不仅危及人身安全,“下河捕捞这一行为也涉嫌违法。”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春季禁渔期,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所以,在泄洪口下游河道进行鱼类捕捞,涉嫌“非法捕捞”,将依法处置。不配合执法队员或在场民警管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生态警示:

请守护兴隆湖,城市的 “生态之肾”

作为天府新区的“生态之肾”,兴隆湖的生态价值远不止于提供“鲜美”的渔获,如何在欣赏自然之美的同时确保安全,值得大家共同关注。

当前,兴隆湖已逐渐成为一个净化能力强、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水质优良的生态人工湖,对鹿溪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发挥积极作用。

兴隆湖培育有苦草、黑藻、竹叶眼子菜、狐尾藻等十余种沉水植物,形成了稳定的“水下森林”,加上鲢鱼、鳙鱼、鳜鱼、乌鳢、黄颡鱼、倒刺鲃等十余种功能性鱼类,使兴隆湖因鱼类群落结构合理、食物链完整、健康稳定,成为水质优良、自净能力强的生态绿芯。

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兴隆湖是鹿溪河流域的“蓄水池”“净化器”,也是水生生物“孕育场”,有计划、受控地泄洪放水既保障防汛安全,同时也实现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从人工湖向鹿溪河天然水域流动,对丰富鹿溪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起到有益作用。

重要提醒:

春季禁渔期后也不能随意捞

天然水域全年禁捕

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提醒广大市民: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全市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成都市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要求,从2020年9月1日起,除春季禁渔期外其他时间段,属于“十年禁捕”期。禁捕期间,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天然水域范围内开展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可以进行休闲垂钓,但每名垂钓者不能违反一人一竿、不超过两钩的相关规定。

红星新闻记者 郑晓凤 潘安琪

编辑 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