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美遇害案”一审二次开庭法院择期宣判,家属撤回民事赔偿诉讼希望重判凶手

红星新闻 2025-07-29 14:33

7月29日,网红“罗大美遇害案”(原名尚某锋)一审二次开庭结束,红星新闻记者从尚某锋妹妹处获悉,经过质证和辩论后,法院决定择期宣判。

ee2e7e2b8a5fe64136855c30cf8212_副本.jpg

▲罗大美

该案曾于今年2月28日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检方的起诉书显示,检方查明,被告人余某生在与尚某锋交往过程中,知道尚某锋是一名网红,遂产生对尚某锋实施抢劫、勒索钱财的想法。余某生与沙某姣、杨某多次商议抢劫勒索钱财。

起诉书还显示,2023年7月5日晚,按照余某生的指使,杨某将尚某锋诱骗至南阳市一小区余某生的租住房内。余某生将尚某锋控制后,伙同其同居女友沙某姣将尚某锋转移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其间多次对尚某锋进行恐吓,胁迫尚某锋向沙某姣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转账。7月7日凌晨,在向尚某锋索要200余万元后,余某生与尚某锋独处期间将其杀害并掩埋尸体。经鉴定,尚某锋颈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及锐器作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或(并)颈动脉离断、颈椎分离死亡。

检方认为,被告人余某生、沙某姣、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余某生在抢劫被害人财物后,为逃脱法律责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7月29日开庭前8点左右,“罗大美”的父亲、母亲、妹妹及罗大美的朋友来到法院外。尚某锋妹妹告诉记者,对于最终的判决结果,他们还是希望能判处3名被告人死刑。此次开庭家属又出示了一些新证据,包括手机聊天记录以及新的证人证言。而主犯余某生试图提出一些和该案无关的“立功”证据,如举报他人开设赌场等,但具体构不构成立功,还要看法院的最终判决。

此次开庭结束后,尚某锋家属一方的代理律师曹德全表示,法院对3名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建议并没有改变,此次开庭主要围绕着定罪量刑和本案出示的证据展开,被害人家属当庭决定撤回附带的民事诉讼赔偿,希望重判3名被告人。

尚某锋妹妹告诉红星新闻,法庭上双方对于提交的新证据质证经过了两轮辩论。“他们(嫌疑人)的态度比上次更嚣张,一直还在坚持上次翻供的观点。不承认杀人,不承认故意杀人,不承认抢劫,就是所有人翻供的观点还是和上次是一样的。”

尚某锋妹妹表示,经过这次质证和辩论之后,法院选择择期宣判。

相关报道:

在场|从打工、学戏到直播带货,草根网红罗大美的人生转折

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

编辑 潘莉 责编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