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据铜仁市纪委监委消息: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罗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铜仁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罗宁(资料图)
公开信息显示,罗宁曾任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分管该县扶贫办工作。
2017年3月22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曾发文《分管部门干部“戴铐子” 分管领导“挨板子”》,其中提到,时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副县长罗宁因违反工作纪律,没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致使县扶贫办七名班子成员和两名工作人员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文章同时写道,作为分管县领导,应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发现不好的苗头或现象,及时提醒和纠正,防微杜渐。面对县扶贫办出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思想上没有足够重视,在关键时候没有及时扯袖子、拉一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担当不力、履责不力,必“挨板子”。
2017年7月28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玉屏县扶贫办严重腐败窝案及问责情况。通报指出,2012年4月至2016年5月,玉屏县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简光禄多次授意安排本单位相关人员以收取“工作经费”为名,向申请信贷扶贫贴息资金企业及个人收取“工作经费”私设“小金库”,并用于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和与部分人员私分。同时,县扶贫办对企业申请贴息贷款的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8家企业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套取贴息资金。该案涉及县扶贫办党员干部11人、银行工作人员1人、企业8家,累计收缴违纪资金378万余元。涉案人员分别受到严肃处理,其中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中提到,罗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及组织调整。
▲罗宁涉及的扶贫办严重腐败窝案曾被央视报道
另外,2022年6月30日,铜仁市通报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其中就包括时任玉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罗宁酒驾问题。通报称,2022年3月9日,罗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1mg/100ml,被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罗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 包程立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