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会上,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9月8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届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将提请本次会议三审。
▲黄海华
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三次审议稿,黄海华介绍,2025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城乡社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有关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二是完善监测报告制度,明确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负责应对工作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四是进一步明确本法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间的适用关系。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张炎良 北京报道
编辑 杨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