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证据详实才能令人信服
日前,有网友反映,一辆清远牌照的法院警车出现在150公里外的广州山姆停车场。26日晚,英德法院通报,确认是该院工作人员利用公务便利购买私人物品,属公车私用,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公车私用一直备受关注,涉事法院直面问题的态度,值得肯定。只是,当地法院相关人士之前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当时在工作之中,不存在公车私用。以目前通报看,此前结论显得有些仓促,以致引发部分网友再次讨论热情。
法院本是定分止争的司法机关,是用证据说话的地方。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只要合法合规,面对舆论,及时公开调查信息即可。公车是否私用,严格按相关规定来裁决。《警车管理规定》明确,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驾驶汽车可不戴警帽),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
警车停山姆是否违规,就看警车用途、驾驶员身份、着装和证件是否合规。从通报看,“工作人员未着制服”,说明着装不规范;“13时31分至15时35分,前往山姆超市购买午餐(牛肉卷2份、饼干1盒、饮料1组)及部分私人生活用品”,这部分涉及开公车办私事。
当然,司法从业人员也是人,异地出差也总得有吃饭时间,所以“购买午餐”是正当需求。两个小时中,有多少时间是逛超市买私人物品,才是公车是否私用的定性关键。跨域出差途中的工作餐,是否有时间方面的细致规定?可能正是于此存在认知分歧,导致当初回应有些“乌龙”。
这些年,公车监管措施渐趋严厉,安装定位和身份识别系统等,都是以技术和舆论倒逼公务车辆行驶在阳光之下。警务车辆是执法形象的某种象征,出现在公众视野,自然会吸引目光。这也要求司法从业人员必须严格自律,着装、执证规范都不是小事。穿制服开警车,就代表其自愿接受监督其是否全程都在办公务。
公务用车规矩不是摆设,一次“小疏忽”若应对不当,也可能引发大焦虑。唯有证据详实才能令人信服,未全面调查即作出回应,或有损法院形象。
苛责警务出差必须饿肚子赶路未免不近人情,若用车规范则会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一旦出错面对质疑,透明坦诚比含糊其辞肯定更能让人理解。执法者敬畏民意,公众自然将心比心。每一次守规矩的用车,每一次诚恳纠错,都是对公信力的真诚维护。
红星新闻评论员 李晓亮
编辑 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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