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晚上11时,一男子喝3斤白酒用智驾开车20公里,后停在高速睡着了。民警担心驾驶员突发疾病,破窗救人,然而当民警打开车门后,车内飘出浓烈的酒气。最终,该男子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法院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该事件经央视网10月7日晚报道后,登上热搜榜首。
10月8日,北京韬墨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宏伟和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均表示,驾驶人应该正确认识智能驾驶系统的性质。当前市场上的“智能驾驶”系统均属于辅助驾驶范畴,不能替代人工驾驶。驾驶人仍是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只要驾驶人坐在驾驶位、车辆处于行驶状态且仍需具备随时接管能力,就属于“驾驶机动车”的法律意义范畴。醉酒启用智驾系统,本质上仍是醉驾行为,不仅要承担刑责,还可能在发生事故后被保险公司追偿。
微博截图
男子喝3斤白酒用智驾开车20公里
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
据央视网报道,5月31日晚上11时13分许,浙江杭州高速公路交警通过公共监控查询时发现,在G4012溧阳—宁德高速杭州方向淡竹收费站附近,一辆小车停于高速公路主线车道。警力到达现场后,在车前透过车窗看到驾驶位上有一名男子靠在座椅上一动不动。打开车门的一瞬间,民警就闻到了浓郁的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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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民警调查,33岁的驾驶员姜某当晚喝了两场酒,分别在家及友人聚餐时饮用了数杯白酒。饮酒后,他计划从杭州市淳安县前往建德市的岳母家,并打算试试他新购买车辆的智能驾驶水平。在酒精影响下,他心存侥幸,误以为设置自动驾驶即便被交警拦查,也能辩解说自己并未驾驶,而是车辆自行行驶。然而,在返回途中,他因酒后困倦而慢慢失去意识后入睡,双手脱离了方向盘,激活了车辆的安全机制,导致车辆逐渐减速并最终停下。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吴佩锋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智能驾驶”系统是为驾驶提供辅助作用的,不能替代人成为驾驶主体,所以像在车里睡觉、长时间玩手机等这种“脱手脱眼”的行为是绝对不可取的。经过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驾驶人姜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82毫克/100毫升。后经抽血鉴定,姜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05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吴佩锋透露,姜某被淳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律师说法:
智驾还处于辅助驾驶阶段 无法规避醉驾责任
北京韬墨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宏伟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所有驾驶人员都应牢固树立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切实履行安全驾驶责任。
石宏伟表示,驾驶人应该正确认识智能驾驶系统的性质。当前市场上的“智能驾驶”系统均属于辅助驾驶范畴,不能替代人工驾驶。驾驶人仍是行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驾驶人应在购车或使用前,充分了解其功能边界、适用路况、系统退出条件及接管要求。使用智能辅助驾驶功能时,驾驶人必须始终保持双手在方向盘上,持续观察路况,确保随时能够接管车辆。一旦系统发出接管提示,须立即响应,迅速恢复人工控制,保障行车安全。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许多人误以为“自动驾驶”“智驾”能让车辆“自己开”,从而规避醉驾责任,这是严重的法律误区。当前的智驾技术仅属于辅助驾驶阶段,并不等同于无人驾驶。只要驾驶人坐在驾驶位、车辆处于行驶状态、且仍需具备随时接管能力,就属于“驾驶机动车”的法律意义范畴。
刘凯表示,该男子在饮下约三斤白酒后,于高速公路上开启智驾模式行驶二十公里,随后停在行车道上睡着。此举不仅存在极高的交通安全风险,极易引发追尾甚至群死群伤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该事件中的驾驶员蒋某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蒋某还会被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五年内禁止重新申领。
刘凯表示,自动驾驶并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护身符”。在现行技术与法律框架下,驾驶人始终是车辆的安全责任主体。醉酒启用智驾系统,本质上仍是醉驾行为,不仅要承担刑责,还可能在发生事故后被保险公司追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碰车。智驾不能替人守法,科技不能代替自律。真正的安全感,不在系统,而在理性与克制。”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成序
审核 何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