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当天,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玉波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杜玉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

▲杜玉波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1955年9月出生的杜玉波已年过七旬。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24年8月,被告人杜玉波利用担任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第八届理事会会长,第七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个人在民办高校设置、工程项目承揽、子女入学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3万余元。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杜玉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杜玉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杜玉波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公开简历显示,1955年9月出生的杜玉波是河北晋州人,曾在河北省晋县田村公社任专职团委副书记兼公社通讯员,1975年进入当时的北京工业学院光学工程系光学仪器结构专业学习,1978年毕业后留校任北京工业学院飞行器工程系学生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北京工业学院团委副书记、书记等职。
1985年起,杜玉波任北京理工大学七系党总支书记,此后多年一直在北京理工大学任职,到2001年时已任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2002年起,他开始担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
2010年起,杜玉波开始担任教育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同时兼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2011年卸任其在高校的任职,继续担任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至2016年。此后,其还曾担任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2018年起,杜玉波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直至2023年。
去年9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杜玉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今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其被开除党籍的消息,经查,杜玉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贪欲膨胀,“靠教育吃教育”,将教育资源当作谋私敛财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民办高校设置、建设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郭宇
审核 王光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