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干部侵吞残疾人员钱款70万元,用于个人还款消费,因贪污罪获刑3年9个月

红星新闻 2025-12-09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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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黄某贪污案”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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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被告人黄某,男,1988年出生,原系上海市静安区某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办公室干部。2020年10月至2023年9月,黄某利用负责残疾人相关事务管理工作职务上的便利,接收由街道办事处托管的4名无民事行为能力残疾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和现金。后通过提现、转账、消费等方式侵吞,用于个人还款和消费,共计70万元。

2024年7月22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涉嫌贪污罪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13日,静安区人民法院以黄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决宣告后,黄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本案中,司法机关重点审查资金去向、案发经过、还款资金来源等证据,并结合证人证言,认定黄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针对案件反映出的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托管账户资金底账不清、重点岗位人员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建议街道办事处各居委会成立特殊居民财物托管使用监督小组,制定特殊居民财物托管实施细则、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完善资金台账动态监督检查、补贴审核审批等工作机制,切实推进财物托管制度规范化建设。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张莉

审核 何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