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丽江市古城区文化和旅游局通过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函喊话、接受媒体采访的形式,要求小红书加强对“旅拍避雷帖”的信息审核监管,相关内容迅速登上微博热搜。目前,该函件已被删除。
随后,丽江市古城区旅拍行业协会监事长于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小红书未尽审核义务,且对避雷贴有流量倾斜,助长了此类恶意退款。目前协会已咨询律师,收集证据材料,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
12月3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拨打丽江市古城区旅拍行业协会监事长于涛的电话。于涛表示,目前正在与小红书方面对接,并主张“以和为贵”,既要保护商家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同时也维护消费者正当的评价权。
针对该事件,有专家认为,行业需客观理性对待消费者评价,将消费者反馈的真实评价转化为优化服务的动力,用更多好评去赢得市场,这才是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双向奔赴。
“避雷帖”引发网友共鸣
这份《丽江市古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请小红书平台强化丽江市婚拍领域信息审核监管和监测的函》称,小红书在履行平台信息监测及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和审核义务不到位,导致大量消费者
据公开报道,丽江市古城区旅拍行业协会监事长于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小红书未尽审核义务,且对避雷贴有流量倾斜,助长了此类恶意退款。目前协会已咨询律师,收集证据材料,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
12月30日,极目新闻记者在小红书、抖音等多个平台以“丽江旅拍”为关键词搜索发现,有不少网友分享了自己在丽江旅游、拍照的经历。其中,既有大量分享美照、愉快经历的种草帖,也有充满委屈和气愤的“血泪”避雷帖。差评主要围绕尾款、修片、妆造、服务等环节。
例如,一位网友在小红书上发帖称,其通过网络在丽江某婚纱摄影定了一个5000元套餐后,对方明确称没有任何隐形消费,可到了现场却被推荐其他价格更高的套餐,并且此前说好的景点也没有拍到。还有网友称,花费近万元、抱着满心期待专程去丽江旅拍,却发现无论是婚纱礼服还是妆造价值,都与价格严重不符。“我额外支付了300元的鲜花造型费用,但实际用到头上的,只有寥寥几朵。”评论区内,也有不少网友深感共鸣。
3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拨打于涛的电话。于涛表示,目前正在与小红书方面对接,并主张“以和为贵”,既要保护商家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同时也维护消费者正当的评价权。
小红书设有多个受理举报及侵权渠道
2025年11月19日,丽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12345”市长热线简报(第52期)》显示,2024年,丽江受理市民诉求同比增长18.37%,其中,市场监督、涉旅类诉求增幅显著。11月24日,该网站发布通告称,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加强常态化监管执法,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针对古城区文旅局的“喊话”,12月24日,小红书客服回应表示:平台一直以来鼓励真诚、真实的经验分享,持续治理虚构个人经历、夸大不实等违规内容。目前,平台设有多个受理举报及侵权的公开渠道,商家可以对存在争议的笔记内容进行举报并提交证据材料,后续会有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审核。若确认内容存在违规行为,平台会尽快处理。
记者注意到,小红书有多个渠道可受理举报及侵权。据《小红书关于打击侵权行为的公告(2025年12月)》显示,12月份,平台累计受理网络涉企侵权举报13066件,累计处置账号1088个,累计有效举报12860件,举报成功率约为98.42%。另外,接近小红书的第三方人士表示:小红书目前从丽江方面提供的线索里,暂未发现违规避雷帖,获得更多线索后会持续进行研判及回查。
专家:“避雷帖”是市场自发的反馈机制
记者留意到,近年来,包括抖音、快手、小红书在内的社交媒体平台在文旅推广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小红书公众号曾发文称,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小红书用户一共给出了1318万条建议,各地文旅部门落实了40多条惠民政策。沈阳文旅局局长等官员通过平台“听劝宠粉”获得广泛好评。
针对此次丽江古城与小红书的风波,法律与文旅领域专家均认为,解决问题的核心在于厘清各方责任边界。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指出,任何平台都会有“避雷帖”,平台承担的是“主体责任”,核心义务在于信息审核、规则制定与渠道畅通,其角色是“看门人”而非线下服务质量的“全能裁判”。将解决商业纠纷的责任完全推给平台,是一种责任错配。消费者基于真实体验发布的“避雷帖”,是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合法监督权,构成健康的市场反馈机制。
文旅专家则认为,丽江作为网红旅游目的地,既享受了线上流量红利,就必须承接不同消费者的声音。“避雷帖”是市场自发的反馈机制,初衷是对文旅目的地一种监督。一个成熟的行业,不应惧怕差评,而应将其视为诊断服务痛点的宝贵资源,将差评转化为优化服务的动力,用更多好评去赢得市场,这才是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双向奔赴。同时,行业主管部门与协会应牵头制定标准服务合同,将价格、流程、违约责任等公开化,并构建“一站式”官方维权渠道,让消费者相信线下投诉比网络发声更能解决问题。
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应飞虎认为,消费者评价虽然可以产生监督的效果,但其目的主要在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为潜在消费者的选择提供重要信息指引。正常情形下,消费者的评价权不能以各种形式被经营者剥夺。
来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