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读者来发现错误,跟出版机构责任心不到位、编审环节存在疏漏有关
12月15日,中华书局发布对“中华经典诵读”本《唐诗三百首》一书的情况说明,对简繁转换造成的讹误深感惭愧,已启动该书全部图书的下架召回程序。12月6日,其曾发布《世说新语(中学生版)》下架通知。作为古籍出版的百年老社,何以接连出错?
应当说,中华书局这两次处理,不论出于保障读者权益,还是维护图书质量,都体现了一定的社会担当。但图书质量这不应由出版机构来承担主要责任吗?近年来,读者挑错的现象并不少见,对推动出版行业更加注重图书质量有积极意义,但这不能总是依赖于读者。
图书编校质量,既事关编辑、校对、编审的个人声誉,更事关出版机构的读者信誉和经济利益。由读者来发现错误,跟出版机构责任心不到位、编审环节存在疏漏有关。
中华书局在“情况说明”里表示,将加强书稿全流程管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质量关,以出版更多优质图书回馈广大读者。这个“承诺”,是对热心挑错读者的积极呼应,也是对其连续遭遇信誉受损的被动守护,但不能止于“承诺”。
图书一旦公开出版,书中每一个字词都是文化传承的基石。从市场定位看,“中华经典诵读”本《唐诗三百首》和《世说新语(中学生版)》,其受众是处于知识构建关键期的广大青少年读者,任何一个错误都可能在他们心中留下深深的烙印,以讹传讹,贻害无穷。
是不是发现错误的已售图书,都应像已售问题车辆一样召回呢?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只要差错率没有超过万分之一,就是有规可依的合格图书。毕竟,再如何审校也难免“万一”之漏,“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容错底线还是相当必要,但这绝不是出错的理由。
哪怕是符合出版质量要求的图书,也不妨把读者的挑错看作是对公开出版图书的更高社会期待,鞭策出版机构重拾对每个文字的敬畏,以“细心”去杜绝“粗心”,以更高的社会责任感去预防文字差错,让知识传播保持该有的“姿势”。
红星新闻评论员 彭志强
编辑 尹曙光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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