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不是奢侈品,而是每个人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
据新京报报道,@平安西青19日发布警情通报,针对网上出现“天津一医院护士被偷拍”的视频,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于18日晚,将涉案人员刘某某(男,23岁,该医院护士)抓获。其对多次在护士办公室内偷拍并上传网络的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引发社会对隐私保护、职场安全与机构责任的广泛关注。
偷拍者身为医院工作人员,本应是患者与同事隐私安全的守护者,却利用职务便利,实施偷拍并将视频上传网络。不仅严重违背医护职业伦理,更直接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与隐私权。护士办公室不容色情玷污。
表面看,这是一起个体违法行为。深层看,则暴露出公共医疗机构在内部安全管理上的重大疏漏。护士办公室存在隐蔽摄像头而未被发现,说明日常安防排查形同虚设。
在法律层面,偷拍者面临多层次追责。民事上,被侵权护士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索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拍、散布他人隐私可处以拘留或罚款;若偷拍内容被认定为淫秽物品,且存在牟利传播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还可能触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隐私权不是奢侈品,而是每个人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公共场所管理者必须定期排查监控盲区与设备异常,对更衣室、卫生间等敏感区域实行严格的权限管控,杜绝非授权人员进入或安装设备。同时,应建立畅通、保密、受保护的举报机制,让员工敢于发声、及时干预。提供专业心理支持同样关键——遭遇隐私侵犯带来的羞辱感、焦虑甚至创伤,需要制度化的关怀与疏导。
归根结底,防范此类事件,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制度。唯有将技术防控、管理责任、法律威慑与人文关怀织成一张严密的防护网,才能真正守住那道看不见却至关重要的尊严底线。否则,今天被偷拍的是护士,明天就可能是任何一个人,在缺乏敬畏与约束的空间里,无人真正安全。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毕舸
编辑 尹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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