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越界的企业文化才能得人心

天府新视界 2025-12-15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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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职场花名作为企业文化的一个现象,引起广泛争议,“托尼”“佩奇”“鼠小宝”……工作中使用花名而非本名,企业意在进行扁平化管理,增强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但若企业文化背离了尊重和自愿,容易沦为裹挟员工的软性约束,也让员工极度反感。

近年来,各类畸形企业文化屡见不鲜。有企业要求员工围绕董事长讲话写800—1000字的心得体会,超字或不足字数均按5元/字罚款,最高处罚金额达6990元;有企业让员工趴地喊口号迎接领导,被批无视人格尊严;还有企业规定员工恋爱要主动报告,未经同意办理离婚将予以开除,严重挤占个人私域空间。

企业文化,究竟应该如何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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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花名,本质上是将文化设计嵌入品牌传播,是部分企业的常见做法。专属称谓在企业初创阶段有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也是企业以特殊形式补充品牌记忆点的营销延伸,在特定场景下具有一定的传播意义。

但企业文化创新,不是没有底线的“自由”创作。若缺乏对人的尊重,再新鲜的形式也只会适得其反。企业虽然强调相关要求“非强制”,但全员统一的环境下个人存在隐形压力,所谓的自愿包含被动退让,属于“软性强制”。把企业符号凌驾于个人意愿之上的做法,漠视了员工的人格尊严和自主选择权,难以真正凝聚人心。

更应注意的是,这种过度强调统一、形式化的文化强制行为,可能造成员工抵触心理、削弱团队凝聚力,还存在不少法律隐患。相关法律专家表示,工作中使用花名沟通,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将导致双方举证困难,影响劳动关系认定、工资追索、工伤理赔等权益的实现,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用工信息真实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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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的最大价值是凝聚人心、传递理念。这必须对人给予充分尊重,不仅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还要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平等等权利。有的企业“重形式轻内涵”,把文化创新变为符号化设计,追求话题、品牌等热度,却忽视文化落地的人文关怀。员工是企业发展的主体,企业文化需要为员工成长铺路,而不是捆绑个性。尊重体现在保障基本权利,不做强制性、标签化约束,让员工在认同的基础上参与企业文化的建设,在工作中获得归属感与价值感。

企业文化创新需要划定边界:不侵犯员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触犯社会、公众情感底线。对企业而言,与其花大价钱去设计形式,不如聚焦核心能力建设,完善员工福利保障、明确职业通道、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唯其如此,企业文化才能发挥凝聚人心、赋能发展的作用,才能成为企业行稳致远的精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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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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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创新无可厚非,关键是要兼顾创新和尊重。以职场花名为例,有的企业为体现国际化元素,以英文名称呼同事,拉近彼此间的人际关系;有的企业钟情“武侠风”,暗含用浪漫、侠义等为务实精神添彩;有的企业从自然万物、经典典籍中汲取灵感,或用“星辰”“山海”,或以“知行”“守拙”传递理念。这些共同点,就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强制、不冒犯、不越界。

企业文化是企业精神的外化表征,其生命力不在于形式的标新立异,而是能否与时代价值、人们情感相契合。脱离人文设计的企业文化,看似增加了话题度,但最终可能适得其反,伤害品牌信誉和社会信任。

归根到底,企业文化创新不是自说自话,尊重个体,尊重人性,才更具温度、辨识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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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孔德淇

编辑/梁庆 责编/谢梦 马艳琳 审核/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