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吃出生肉!昆明一连锁店蒸饺肉馅鲜红,孩子吃了五个,家长索赔……涉事门店回应

YNTV2都市条形码 2025-12-16 21:11

市民朱女士通过外卖平台

购买了“笼中仙”品牌的熟蒸饺

给孩子做早餐,

12月15日一早,

孩子吃了5个饺子后,

发现肉馅竟然是生的!

这可急坏了朱女士。

外卖没熟

市民 朱女士:“小朋友吃了五个才发现中间的肉馅是生的,我一看全生,一点儿都没熟,里面的肉是鲜红的,很担心。但是要赶着上学,太早了,就让孩子先去上学,如果有肚子痛之类的情况,再跟我联系,也跟老师说了一下。”

把孩子送进学校后,朱女士立即联系了商家,商家及时退回了该笔订单金额23.74元,并配合朱女士带孩子前往医院做了检查。

市民 朱女士:“小朋友中午去抽了血,血象没有问题,肚子疼,但是没有拉。医生说病程的变化不一定当天就会发生,如果后续有情况的话,再到医院复查。”

截至当天晚上,孩子身体并没有严重反应,朱女士稍稍放心。她说自己是“笼中仙”的老顾客,没想到竟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市民 朱女士:“肉馅都是生的,觉得他们的品质把控实在是不严格。早餐时段,他们店门口都有十多二十个学生排队,吃早餐的时间也非常仓促,我都担心有些学生吃了生的都没注意,就去上学了。”

随后,记者来到朱女士下单的笼中仙三辰府店,门店负责人承认:12月15日早上由于店内员工操作错误,才导致部分饺子没蒸熟。

笼中仙三辰府店店长 郜喜宁:“由于早上的预订单有二十来单,平时我们都是一次蒸四笼,蒸八分钟就刚好熟。单子有点多嘛,我们的收银外卖打包人员就一次蒸了六笼,就计时八分钟,所以导致最上面的两笼没熟,就是有点夹生。”

在协商过程中,朱女士要求店家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最低1000元,但店家表示无法接受。

笼中仙三辰府店店长 郜喜宁:“这次确实是我们的失误,公司的相关条例就是顾客不满意的产品,我们会立马退款,所以早上就直接做了退款。我这边承担了孩子检查的所有费用,我这边愿意承担10倍以上的赔偿。”

食品安全事关重大,“笼中仙”门店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也进行了反思,最终愿意赔付1000元了结此事。但此时,朱女士却不愿意再跟他们沟通。

朱女士告诉记者,介于商家处理问题的态度和不愉快的沟通过程,她不愿意再和商家有任何联系。

市民 朱女士:“我觉得赔偿不是重点,重点是一定要保证食品安全。我希望通过这个早餐事件,让所有商家出品都有严格把控,对消费者负责任,要让孩子吃到安全放心的早餐。”

律师:朱女士千元索赔有法可依

律师认为,朱女士的索赔有法可依。因为朱女士通过外卖平台下单,实际上和商家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如果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发生问题,消费者可向商家进行索赔。

北京市万商天勤(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 傅川云:“在这个案例中,消费者购买的饺子肉未煮熟,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商家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主要是以她支付价款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不足一千元的,按照一千元算。因此消费者是可以要求商家最低赔付一千元,如果她的损失超过一千元,可以按照损失的三倍来主张。”

律师提醒,食品安全无小事,消费者维权要密切关注孩子的身体情况,先保留好订单截图,问题饺子的照片或实物,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等证据,先和商家或外卖平台协商索赔,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北京市万商天勤(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 傅川云:“如果消费者是通过第三方外卖平台向商家购买食品,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外卖平台对商家的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有进行相应的核实,造成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发生人身损害或其他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外卖平台也应当在其未尽到责任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对涉事门店来说,这次事件也是一次深刻的教训。

笼中仙三辰府店店长 郜喜宁:“这次确实是我们做错了,是我们的失误,做到现在规模比较大一点,也是所有笼中仙员工共同付出的。希望不要因为这一次的失误而去否定我们的所有,我们能接受大家的监督,为大家提供更好的早餐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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