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因觉得好玩,7天报3次警!119、110学校里找到他

新华网 2025-12-20 14:16

最近

江西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

有点“忙”

只不过这忙不是来自真险情

而是来自一名初中生的恶作剧 

据江西赣州消防消息

近日

定南县一名初中生因无聊

觉得好玩

竟接连编造学校煤气起火

小区火情、老人用气起火等虚假信息

导致消防资源被无端占用

第一次

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某学校发生煤气着火事故。

接警后,消防员迅速赶赴现场,然而经全面细致的反复排查,现场并未发现任何火情。

第二次

仅隔一天,指挥中心再次接到报警。对方先是要求“派三辆救护车,摩托着火了”,后在接警员的询问下又改口称是某小区煤气着火。

消防员到场后仍未发现相关警情,回拨电话核实时已无法接通。

第三次

5天后,该号码第三次拨打119,声称:“老圩着火了,有栋楼有个老人使用煤气起火”。

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防员依旧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全面排查后,同样未发现报警所述情况。

三起虚假报警

引起了消防部门的高度重视

通过联系属地派出所核查

最终确认三起虚假报警

均为一名初中生所为

消防员与民警对涉事同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图源:赣州消防

随后

消防员和警察

带着“消防知识手册”

一同来到该学生所在学校

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并为其余学生们上了一堂消防安全课

消防员为其余同学上消防安全课。图源:赣州消防

小编提醒

119火警电话是社会公共资源

是保护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热线”

这条“热线”

从不是用来满足好奇心的“玩具”

这名初中生三次谎报警情的行为

看似是“觉得好玩”的无聊之举

实则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更无端占用了宝贵的应急救援资源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次消防与民警

联合开展的校园安全教育

既是对涉事同学的及时纠偏更

是给所有青少年敲响的警钟

要知道

消防安全无小事

当消防员为虚假警情奔波时

可能有真正身处险境的人

正在等待生机

希望每个孩子都能记住

不谎报火警、不占用救援资源

用敬畏之心对待“生命热线”

愿我们都能成为安全的守护者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