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为主题发布第五十九批指导性案例。这批案例聚焦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涉及“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等重点监督领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在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中创新理念、拓展视野、精准监督的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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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发布的6件指导性案例分别为王某甲诽谤立案监督案,钟某某盗窃立案监督案,徐某某等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立案监督案,黄某某等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侦查活动监督案,沈某某危险驾驶侦查监督案,李某某等三人诬告陷害、敲诈勒索侦查监督案。
钟某某盗窃立案监督案中,对于证据不足不捕的案件,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持续跟进公安机关开展补充侦查工作,发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不当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重新立案侦查的监督意见,加强检警机关内外部协作协同,形成监督办案合力。黄某某等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侦查活动监督案中,检察机关依法决定不起诉并通知公安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强制措施后,加强对通知执行情况的跟踪,对公安机关未按规定解除的,依法监督纠正,及时恢复涉案财物正常状态和生产生活正常秩序。沈某某危险驾驶侦查监督案中,检察机关加强对立功情节的审查,运用证据规则、逻辑规则和经验法则,对立功线索来源、检举揭发内容开展实质性审查,查实“假立功”并依法履行对全部关联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职责。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将加强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的作用、调整完善刑事检察部门职能职责、健全侦查监督专人专岗工作机制等系列举措,持续推动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刑事检察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既是中国特色刑事司法制度的显著优势,也是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重要保障。推进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是防止“应立不立、违法乱立、越权办案”等现象,推进解决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不当“查扣冻”等重点问题,聚焦强化深层次、实质性违法监督的重要途径。各地刑事检察部门要将依法监督作为刑事诉讼监督的基本原则,在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同时,严守监督履职边界。要聚焦强化深层次、实质性违法监督,紧盯影响案件质效与当事人权利的关键违法情形,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刚性,确保监督意见落地见效。要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信息共享等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良性互动、规范高效的检警关系,有效提升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质效。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郭宇 审核 高升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