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女士反映
去年她想买一辆全红内饰的保时捷
等到提车时发现了状况
就没有提车
现在她希望退还两万块钱定金

罗女士:我是要全红的,就是它这些地方都是红色的,这里,还有这个仪表台都是红的。

罗女士打算买一辆保时捷迈凯
要求红色内饰
她多次跟杭州拱墅保时捷中心的销售
沟通过
她说后来销售告诉她
车子已经到了
约了去年10月29日看车

当天到店后
她签了《汽车订制购买合同》
付了两万块钱定金
《合同》显示型号为是迈凯逐梦版
车价541809元
车身白色
内饰黑色和波尔多红真皮组件
还有车架号等信息

交付时间预计是去年11月30号之前
罗女士解释
预计交付时间只是作为最晚的期限
实际上她计划两三天后提车
可验车时发现了情况

罗女士:后面他调了一个,就没有跟我说清楚是2月份的车。后面我就不满意,因为我那时候已经是11月份了,11月份到2月份,就9个月了,我觉得停放太久了,很多东西都会老化的呀,那些零件什么的。

罗女士告诉记者
签合同前她没看过实车
之后才发现生产日期的问题
内饰颜色符合她的要求
但车辆出厂时间长达9个月
她非常介意

罗女士:他说这个没关系的,他说我们保时捷不看这个的,但是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
记者:那看什么呢?
罗女士:他说就看出厂,看到店日期。
记者:它这个车是什么时候到店的?
罗女士:它是8月份,8月25号。他跟我说没有关系的,说了很多。后面等我回去的时候,问了朋友,他们说这个车肯定是不能买的。

在微信上
罗女士跟销售提出了质疑
认为是库存车
销售说
“您认为的库存和我们实际上的概念
确实不一样
您认为应该是几个月才合适的”
罗女士说
如果是这样
她宁愿买别人开过几千公里的二手车
最终因为在意生产日期的问题
罗女士一直没付首付款
也没有提车

去年11月10日
杭州拱墅保时捷中心发出
《新车交付通知书》
要求在11月14前办理交车事宜

四天后又发了《提车催告函》
提醒:
务必在11月21号前办理付款提车手续
否则将视为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公司有权解除双方的汽车销售合同
并另行出售该车辆
所支付的两万元定金不予退还

罗女士:我看到这个车也给它卖掉了,那我就希望它把定金退给我。

杭州拱墅保时捷中心市场部 陈经理:我们所有的合同后面都会配个配置单,包括颜色、哪一年款,其实全部都是有的。后面可能就是这位女士,她可能就是想换车了,因为销售这边没有写具体车型,应该还是同款车型。
记者:那后面为什么不要呢?
杭州拱墅保时捷中心市场部 陈经理:她又有其他想法了,就觉得这个车型跟配置,她还不是,包括优惠不是很满意。如果说罗女士她还是要买车的话,我们可以去集团申请这个定金,还是可以给到她使用的。

记者把4S店的回复转告给了罗女士
她还是坚持要求退定金
并表示如果协商不成
会考虑其他方式维权
来源:1818黄金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