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一职校被全市通报:职工去世未报致医保个账被多年持续领取

玉林医保 2026-01-17 11:44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参保单位未及时办理人员参保信息变更手续的情况通报

全市各参保单位:

医保参保信息的及时准确更新,是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维护医保制度公平的重要基础,也是各参保单位的法定义务。近期发现,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死亡减员手续,违反了《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十五条“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导致参保人死亡后继续领取多年的医保个账,干扰了医保经办管理秩序,致使医保基金存在流失风险,情节较为严重。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现对该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就规范参保信息变更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按照时限申报。 各参保单位要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开展信息变更申报手续,于每月1-10日集中完成本单位参保职工增减(新录用人员、辞退、死亡等变动)等信息变更的申报工作。

二、全面开展核查。 各参保单位要引以为戒,立即组织本单位对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工作开展,重点排查参保人员死亡、退休、离职、调出等信息变更未及时申报的情况,确保核查工作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三、健全管理机制。 各参保单位要建立健全参保人员动态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参保信息维护工作,对参保人员信息变更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申报、及时办理,从源头上防范类似违规问题发生。

后续,我中心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屡查屡犯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参保单位依法依规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上报医保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请各参保单位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医保法规政策,规范参保管理,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6日

来源:玉林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