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青龙湖非法放生?青龙湖方称位于东风渠,提醒:不当放生或被罚款、刑事处罚

红星新闻 2026-02-28 20:12

2月26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有人在成都青龙湖大规模非法放生”的信息,引发关注。

文中提到,“放的是泥鳅,已举报到青龙湖官方服务热线。”红星新闻记者在该社交平台的配图中看到,有十余人站在岸边相互传送放生物品,网友担忧这样的放生行为会影响饮用水水质。 

▲网友拍摄的图片

针对网友爆料,红星新闻记者第一时间联系青龙湖湿地公园,经核查,网友反映的放生区域并非位于青龙湖园区范围内,而是属于青龙湖周边的东风渠段。

记者随后联系上东风渠龙泉水利管理站。该站工作人员表示,东风渠作为都江堰灌区的输水大动脉,承担着生态用水、农业用水以及居民生活用水的重要功能。龙泉驿区、新都区沿线等地的自来水原水均取自该渠,其水质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沿线群众的用水。

▲东风渠

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那一段的放生行为的确比较多,放生的东西五花八门,不仅有泥鳅、各类鱼类,还有螺蛳、鲫鱼、乌龟等,甚至存在放生外来入侵物种的情况。”

工作人员表示,曾有人放生密西西比红耳龟(俗称巴西龟)。据记者了解,此类物种已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其性情凶悍、食性极广,会大量捕食本土鱼类、螺类等生物,挤压本土物种生存空间,还可能与本土龟类杂交,破坏本土物种遗传多样性,会对水域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危害。

工作人员表示,还有人放生福寿螺,大量放生会对水体环境产生影响。记者了解到,福寿螺是一种大型的两栖淡水入侵螺类,其食性杂,个体大,食量大,繁殖力强,生长发育快,严重危害水稻等农作物生长,成为我国及其他许多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恶性水生动物。早在2000年,福寿螺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公布为全球100种最具威胁性的外来生物之一,2003年被我国环保部门列入首批16种外来入侵物种名单。

近年来,一些人为放生行为也加剧了福寿螺的扩散。在我国南方部分地区,福寿螺感染广州管圆线虫的概率可以高达13.91%。同时,福寿螺的活动会改变水体的理化性质,是引起水体富营养化的原因之一。

工作人员还表示,除了会对环境、水体造成影响,放生行为本身也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市民放生时需靠近渠道梯步,易发生坠落等安全事故。此前,东风渠龙泉水利管理站已在渠道周边设置宣传标语,联合地方政府开展劝导工作,巡查人员发现放生行为时会及时上前劝阻。工作人员也坦言,目前管理站仅具备劝导权限,无法强制制止放生行为,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

新闻多一点:

随意“放生”可能面临何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随意“放生”会面临刑事处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何正确处理?

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经审查符合本规定的增殖放流活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应当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的增殖放流活动的规模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规划确定。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编辑 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