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山坡来年长出嫩草以方便放牛,男子放火烧山获刑三年三个月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6-03-20 10:21

近日,贵定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云雾镇某村,巡回审理一起放火案,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以案示法、以案示警。

被告人罗某作为养牛户,为使山坡来年长出嫩草以方便放牛,便动了放火烧坡的念头。某日,罗某从家里出发,来到一个荒山坡下,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一笼巴芒草,随后径行离开,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面积23.1284公顷。庭审中,罗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经审理后当庭宣判,依法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今天判的案件不是失火,是放火,这两个行为差在哪儿?失火是疏忽大意,尚且可以谅解;放火是明知故犯,必须严惩。罗某今天站在被告席上,不是因为不小心,而是他故意点火,他想着烧坡来年好放牛,却对引发火灾的风险不管不顾,300多亩山林被一把火点没了,这不是一句道歉就能抹平的,今天他被判处有期徒刑,给所有人都提了醒——谁点火,谁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承办法官一边向现场村民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一边耐心解答村民疑问。旁听的村民们感触很深,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深刻认识到,春天农忙,但再忙也不能动歪心思,山上有荒草,可以想别的办法,放牛不方便,可以换个地方,这根打火机是千万点不得,一旦点下去,烧的不只是山,更是自己的好日子。

来源:贵定法院、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