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开展苏南重点城市
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
(苏政发〔2026〕23号)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精神,扎实推进苏南重点城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苏南五市要发挥改革主体作用,聚焦重点改革任务和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和新业态新领域发展需要,围绕技术、土地、人力资源、数据、资本、资源环境和要素协同配置等方面,因地制宜、大胆探索。
二、省发展改革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定期调度,及时跟踪评估试点成效。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数据局、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等部门要发挥要素领域牵头作用,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各相关部门要做好试点支撑,主动靠前,强化条线对接,积极赋能苏南五市改革试点。
三、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好宣传推广,形成更多原创性、突破性改革成果。要坚持底线思维,安全有序、防范风险,构建“沙盒监管”机制,确保改革平稳推进。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来源:江苏省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