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有公司在网上发布销售比市场价便宜800至1000元的绿源电动自行车的信息,通过社区团购负责人报名团购,吸引大量消费者购买。
然而,从今年1月起,上千名消费者发现购车款已交几个月,一直没能提车,门店却已闭店,有关负责人还传出死讯。
一名负责团购的“团长”称,她花60万元订购了约300辆电动自行车,只提到60辆。事发后,他们纷纷前往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已立案侦查。
低价团购电驴,数月仍未发货
2025年11月,潘先生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有低价电动自行车团购的信息,声称多款绿源牌电动自行车的价格比实体门店要便宜上千元。他加入一个有数百人的团购群后,看到每天都有不少群友分享提车的图片或视频。
“团长”告诉他,销售的是“零公里二手车”,能上牌、过户,但需要等待一个月以上才能发车。因不能马上提车,让他有些担心,犹豫了两个月都未购买。
“他们说团购的人太多了,一下涨了1000元,我才决定交钱买车。”潘先生说,今年1月,他看中的一款绿源ZOE从2260元涨到了3260元,但过了一段时间又下调到了2690元,这让他下定了买车的决心。没想到,过了提车时间数日,对方仍未发车。他询问“团长”后,对方称供货商已闭店跑路,无法发货,自己也是受害者,让他到公安部门去报案。
▲消费者在涉事门店查看店内情况。
卫先生告诉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早在去年3月,他就看到了团购低价电动自行车的帖子,对方在闲鱼、抖音、小红书等社交平台发布信息。他加入一个团购群后,“团长”以群接龙的形式登记大家的购车型号、价格等信息,并向群友提供付款二维码,通过扫码付款的方式收购车款,还说最快次日就能安排提车。
“我很多亲戚朋友都买了,他们都提到了车。”卫先生说,去年11月之后,团购群内又推出了预售模式,购车客户需要等1个月后才能提车,但价格比现车还要便宜300元。去年12月25日,他交了4000多元购买两辆绿源电动自行车,结果至今都没能提车。
一名经销二手电动自行车的男子说,这种电动自行车的团购价,每辆比正规门店销售价低800元至1000元,非常具有市场竞争力,他经常在团购群内接龙,抢车赚差价,获利颇丰。
交60万元囤货,只提到60辆车
2月27日上午,在南宁市北湖北路广西荣宝龙电子商务大厦的一家绿源门店,从防城港市上思县赶来的林先生和同伴发现大门紧锁,人去楼空,屋内只有一辆旧电动自行车和一台电脑,两个月前上百人排队提车的景象已一去不返。
“那时经常有上百人排队提车,非常火爆。”林先生说,去年11月之前,付款一两天之后就能提车,他从该店购买到低价电动自行车后,再托运回上思销售,每辆赚500元差价。1月4日,他交了3.5万元买车,至今一辆车都没提到。
2月26日,林先生联系“团长”后,对方称“收款人已经卷款跑了”。27日,他和几名消费者赶到南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区分局高新派出所报警,发现不少受害者正在排队登记材料,其中包括多名“团长”。
罗女士告诉记者,她从去年6月开始做“团长”,属于郑女士的团队,该团队像她这样的“团长”约400名,他们负责开拓客户、登记购车信息,每卖出一辆电动自行车自己能得到100元佣金。
经统计,总共有500人通过她交款买车,未能提车的消费者有32人,涉及金额40余万元,“有人都找到家里去了,我也没法解决,只能叫他们报警”。
▲高富公司大门紧锁。
郑女士说,这种团购电动自行车的模式由南宁高新区高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富公司)推出,已开展两三年,她收到的购车款都交给了该公司的股东杨某,由对方订车。
去年12月,由于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不能再上牌,杨某称公司提前购买了数万辆电动自行车,让先收预售款,待上完牌后再发车,没想到未能正常交付车辆。2月24日,她未能联系上杨某,后来才得知对方已去世,购车款去向不明。
“我交了60万元,至今只提到60辆车。”李女士说,她也是一名“团长”,在高富公司负责人周某贵的要求下,她出资60万元为公司囤货,其中35万元转入公司对公账户,25万元转入周某贵的个人账户,没想到大部分资金打了“水漂”。
疑似“高买低卖”设局,收割后续客户
27日上午,记者前往高富公司探访发现,公司贴着春联的房门已上锁,屋内仍有办公设备。天眼查显示,高富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经营范围包括电动自行车销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等,法定代表人为周某德。
多名消费者称,高富公司的负责人有郑某(与杨某为夫妻)、周某贵等人,低价电动自行车销售由几人运作,他们的购车款除了流向高富公司之外,还进入了南宁宇毅成峰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5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周某贵,而周某德与周某贵为父子关系。
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有较为严格的经销模式,各个门店之间同款车型售价相差无几,为何上述两家公司能拿到如此低价的货源?
对此,郑女士和李女士说,周某贵和杨某均称“公司在绿源生产厂家有自己的生产线”。
李女士告诉记者,去年12月,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不能销售上牌之后,周某贵称公司有新能源汽车和苹果手机的低价货源渠道。比如,一辆五菱miniEV进阶版市场价为33800元,通过团购消费者19999元就能买到,苹果17手机比市场价低3000元,让她转而销售新能源汽车和手机,她认为这与市场价偏差太远,有所疑虑,没有答应。同时,她对低价电动自行车的来源也产生了怀疑,转而向绿源南宁总代理商张先生求证。
“他告诉我,公司根本不可能在生产厂家有生产线,团购的电动自行车都是从他的经销网络购入的,价格也是正常的市场价。”李女士说,她经过了解获悉,周某贵等人以正常市场价购入电动自行车,再以低价销售给消费者,如此反常的“高买低卖”操作,就是为了先取得部分消费者的信任,设局吸引更多后续客户,等待时机“把猪养大再杀”。
28日下午,张先生告诉记者,上述团购车确实是从他下属的“二网”(即二级销售渠道)销售商处购买,不会有其他进货渠道,高富公司的门店并非品牌授权的,也未向厂家报备。至于低价车,对方可能是以开展“活动”的名义促销,如果涉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有关部门会进行查处。
警方已立案侦查,低价车风险极高
27日下午,记者致电周某贵,他在电话中称,高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去世了,他了解到的情况不太多,也在等警方调查结果,随后挂断电话,后续拨打也不再接听。
▲消费者在派出所报案。
28日下午,高新派出所工作人员称,警方已对高富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受害人仍可到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已立案侦查。
在看过消费者与高富公司签订的新能源汽车《车辆代购订购合同》后,广西桂玺律师事务所律师狄亚庆表示,这些代购合同中,代购方给出新能源汽车裸车价远低于市场正常售价,从商业逻辑来看,代购方必然会亏本,却仍持续吸纳消费者,其背后的风险值得高度警惕。
狄亚庆认为,此类代购模式的核心风险有三个方面:
一是合同条款暗藏陷阱。比如,合同第三条约定,消费者支付订车款且代购方确认收到后45个工作日内交车,代购方不承诺精确的交车时间,约定的交车时间模糊,且合同未明确约定代购方逾期交车的违约责任,但约定了逾期损失全部由消费者承担,此类条款属于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身义务的无效格式条款。
二是资金安全无保障。合同要求订车款全额支付给代购方,且付款后25天内不可退款。一旦代购方资金链断裂,消费者将面临“车款难退、车辆难提”的损失。
三是维权难度大、成本高。由于消费者与正规4S店无直接合同关系,一旦出现车辆质量、交车违约等问题,难以直接向品牌方或4S店主张权利。
狄亚庆提醒消费者,警惕远低于市场价的购车噱头,低价背后必然隐藏资金占用、后续加价、无法履约等风险;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坚决拒绝“霸王条款”,重点核对付款方式、退款条件、交车时间、售后责任、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订车款务必直接支付给正规4S店,切勿转账给第三方代购机构;提前核实商家合法资质,留存好合同、付款记录等全部证据。若不慎陷入购车纠纷,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来源: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赵劲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