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卖“风水”“命理”课程为幌子,利用话术让人感到担心、恐惧,诱使人购买所谓“网络课程”,以此骗取钱财。3月29日,极目新闻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2023年3月至案发,该犯罪集团诈骗总金额超过11.7亿元。犯罪集团中两名主管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五个月,和一年八个月、缓刑一年十个月。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23年3月至案发,郑某、丁某入职参与诈骗活动,到案前系主管,两人任职期间,集团诈骗总金额1177905573.01元。郑某个人及管理团队诈骗总金额597147.44元,个人账单金额458242.56元,个人获利102282.54元。丁某任职期间,个人账单金额402324.33元,个人获利169091.08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7月22日,丁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4年7月23日,郑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郑某、丁某分别向固始县公安局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认为,郑某、丁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郑某、丁某参加他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犯罪集团中的从犯,应当减轻处罚;郑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郑某、丁某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以对其从宽处理。
法院判决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丁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 柳琛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