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女子无收入,起诉再婚老伴要扶养费!法院:夫妻有相互扶养义务,丈夫每月支付500元

现代快报/现代+ 2026-03-07 16:35

年近60岁时,李某和王某决定再婚,互相扶持度过晚年,婚后两人一起租房生活。2年前,王某因患病独自居住到自己儿子家生活,留李某一人在出租房内。75岁的李某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于是将王某起诉至法院。王某表示,李某自己也有子女,应该由子女赡养。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淮安市清江浦法院获悉,经法院调解,由王某每月向李某支付500元扶养费。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李某已75岁,丧失工作能力,也没有退休工资和其他收入来源,无力支撑生活,李某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扶养费。王某认为原告李某有子女,应由其子女尽赡养义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李某没有其他生活来源,而王某退休后收入较高,考虑到李某与王某再婚前尚有儿女,以及王某的收入和身体状况。经法院调解,由王某每月向李某支付500元扶养费。

法官表示,妇女年老丧失工作能力,亦无收入来源,王某作为丈夫有能力扶养,却在妻子需要帮助的情况下,以妻子尚有其他子女为由推脱夫妻之间应尽的扶助义务,法院通过调解最终由丈夫自愿支付妻子扶养费,切实维护了老年妇女的合法权益。

来源:现代快报/现代+

通讯员:王淑臣;记者:李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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