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卖流量非法获利136万余元,公司“内鬼”被提起公诉!

极目新闻 2026-03-21 12:26

公司“内鬼”盗卖“上行流量”,非法获利136万余元!3月20日,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企业加强防范,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闲置宽带能挣钱!”2021年初,徐某正在浏览网页,突然看到这样一则广告,作为某公司网络运维人员的他嗅到了“商机”,将信将疑的他点开了平台对话框……

“如果您单位有闲置的‘上行流量’(从本地终端设备向互联网上传文件资料所需的数据流量)宽带,可以通过平台为其他有需要的企业提供服务,变废为宝!”平台客服热情详细地回答了徐某的问题。

确认有利可图后,徐某隐瞒真实身份并在该平台完成注册。随后,他在网上购买了4台服务器,开始自己的“挣钱计划”。自那以后,每每遇到检修任务,徐某都是最“主动”的那个。

事实上,他只是利用检修网络设备的机会,将服务器陆续带入机房,接入公司的互联网宽带,把公司的“上行流量”进行分流,并按平台标准对4台服务器端口进行调试。“上行流量”源源不断地从公司机房内输出,平台也如约向徐某支付着“佣金”。

2024年底,公安机关依托大数据分析研判,发现了徐某的犯罪行为。经查,徐某通过售卖“上行流量”带宽非法获利136万余元。

偷装服务器的行为除了侵占“上行流量”外是否对计算机系统造成损害?“上行流量”作为本地设备向互联网传输的数据量,是否属于财产?技术人员利用设备检修的便利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便利”……该案移送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一连串的问题出现在检察官的脑海里。

为破解心中疑惑、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来到案发公司,开展亲历性审查。经排查,徐某犯罪行为除侵占“上行流量”外,未对系统功能、数据安全及运行稳定性造成损害。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徐某属于公司正式员工,工作职责就是对机房设备进行日常巡防及问题排查、检修,其安装服务器的行为亦发生在设备检修期间。且该公司负责人与专业技术人员一致认为,“上行流量”是企业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后用以经营收入的“网络商品”,具备可量化和权属明确的财产属性。经审计公司审计,涉案公司经济损失达160余万元。

据此,检察官认定徐某的行为属于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侵占所在公司财产,但并未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损坏。2025年10月,樊城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徐某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开庭审理。

监守自盗的“内鬼”已被绳之以法,企业的损失还更应得到弥补。提讯时,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向徐某阐明退赔退赃对量刑的积极影响。最终,徐某及其家属主动赔付了涉案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

“这类‘内鬼’作案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只有推动企业从根源上加强防控,才能彻底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2026年2月10日,办案团队前往该公司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为企业提供了一份切实可行的治理“路线图”。公司负责人现场签收并表示感谢。

3月10日,该公司回复,已结合检察建议内容制定改进提升计划,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方式,解决风险隐患。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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