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十来次,花了十多万,手都没牵”,男子自嘲“大冤种”,质疑中介机构骗钱

政法频道 2026-03-11 21:11

益阳的张先生向《天天3·15》专栏反映,自己交纳7万元,通过长沙一家婚介机构找对象,然而一年多时间,相亲了十来次,全都是见面约会后被女方拒绝没了下文,张先生怀疑自己这是被套路了。

“我怀疑这家中介机构骗人,交了7万多元来这里找对象,一年多时间里,前前后后见了十来个,每次出来都送花、吃饭、看电影,都是我一个人花钱,回去之后就微信跟我说句‘你是个好人’,我这不妥妥的大冤种吗?”张先生告诉记者。

张先生

今年32岁的张先生是益阳人,他告诉记者,自己目前在长沙工作,年收入约10万元。2024年8月,他与长沙握住良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长沙超级爱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婚介合同,交纳服务费3万元,婚介公司为其匹配4人,服务期限自2024年8月31日至同年12月30日。

“第一次我就交了3万块,后面服务了一段时间后,他们说兄弟你这不行,你这形象什么的都要做调整,心理也要做一些建设,不然你很难找到对象。要不你再交4万块钱升个级,可以享受两年内帮你找对象的服务。”张先生称,出于信任,他又于2024年9月22号交纳了4万元,升级成VIP,服务期限也从2024年12月30日延长至2026年9月21日。

“我跟中介说,我喜欢爱运动一点的,阳光活泼一点的,结果他们介绍的没有一个喜欢运动的,全是些宅女,不是养猫就是养狗,还有养鸟的,完全不符合我的标准。”张先生表示。

除了与自己的要求不符,张先生说,与这些女孩见面时,他还感觉到对方并不是奔着恋爱结婚来的。“感觉就是混吃混喝的,因为整体给我的感觉,她们都没有谈恋爱的想法,眼睛里面也没有光。而且好几个人在吃饭时还跟我说一个人也挺好的,你让我怎么接话,我还记得有一个属兔子的,99年的小女孩,她问我有没有听说过生理性厌恶,我说没有,她说就是接触到一个人就会感到很恶心,我感觉我就是那个人。”

见了面的十来个女生全都无一例外地没有了下文,张先生怀疑自己被套路了。

“我觉得这些女生没一个靠谱的,每次见面吃饭、看电影、送花,还有时候送小礼物的费用全部都是我承担的,一次的话大概几百到一千不等。我花了十多万,连个手都没牵到,见完的每一个人都说你是个好人。 我有那么差吗,我要求的是单身未婚,结果合同里把离异丧偶的也加上去了,虽然没给我介绍这样的类型,但是我感觉很不舒服,感觉被骗了,我怀疑他们以这种形式,来骗取男方的服务费。”

为了解更多情况,记者来到了涉事婚介机构。

对于张先生质疑的“被套路”消费,一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回应:“我们毕竟是一个中介平台,我们不可能拿别人的虚假资料,都是正儿八经地来找结婚对象的。作为他的指导老师,既然他已经跟十来个姑娘见面了,但是还没有找到对象,那我们再做一下调整,到底是我们的精准匹配没做到位还是怎么样,你如果怀疑这些姑娘是假的,我可以一一把她们叫过来对质。我们也要讲诚信的,在这个位置做了十来年了,不可能拿这个事开玩笑,毕竟这个数目不小,如果对我们有任何质疑,也可以走法律途径来解决的。你的目的还是想要找对象,我的意思是跟我们负责人聊一聊,看这个事情能不能帮他解决,如果能够帮他解决,我们就负责到底,帮他做好这个事情。”

湖南天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龙认为:我们要确定的是,消费者与婚介机构之间存在的是一个服务合同关系。如果消费者认为,服务机构违约或者侵权的行为,那么消费者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首先可以考虑婚介机构有没有违法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如果有的话,可以要求婚介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如果婚介机构存在欺诈的行为,比如聘请职业相亲者与消费者进行相亲,消费者有证据证明这种行为,同样可以认定婚介机构存在欺诈行为,这种行为需要消费者自行举证。消费者可以找婚介机构其他同类的消费者进行相互间的沟通,看看相亲对象是不是同样的一群人或者某几个人。如果能够证明婚介机构在长时间内提供几个同样的相亲对象,可以提出相应的质疑,交给消协或者其他部门,或者其他的机构进行认定。如果在服务合同中,双方没有做出确定性的承诺,比如说婚介机构确定或者是承诺消费者在几次相亲之内,能够达到相亲的目的,那么消费者不能当然地认为没有谈成相亲对象,没有达到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就一定认为婚介所存在违约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因为男女之间婚嫁关系,是基于你情我愿才成立的。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的话,都有可能达不到缔结婚姻关系的效果。

目前,双方仍在协商当中。《天天3·15》将持续跟进事件进展。

来源:政法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