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评丨村干部救驴友摔伤村里买单,治任性“野游”理应追偿

红星新闻 2026-03-09 13:47

对屡屡发生的驴友遇险事件,救人是生命至上,但个体的违规行为不应由公共资源无条件兜底

救援驴友时村干部摔伤,后续治疗费用几万元全部由村委会承担——今年全国两会上,一位党支部书记的发言,将应急救援追偿机制摆在了公众面前。

据新京报报道,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北京市代表团小组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炭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邢卫兵在发言时,现场还原了一起驴友爬野山被困事件。邢卫兵介绍,去年10月,一驴友中午进入炭厂村附近的野山,山下提示牌子上明确写着“未开放区域严禁入内”,结果下午联系村里求救,十几位村干部和村民随消防进山参与搜救。过程中,一位村干部摔伤,后续治疗费花了几万元,全部由村委会承担。

邢卫兵认为,可以优化应急救援机制,清晰界定有偿救援、无偿救援界限。因个人违反规定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施行有偿救援。

事情发生在门头沟,话却说在了大众心坎上。“每年村里类似这样的事情不下10起”,足见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而近年多地发生的驴友救援事件也敲响了警钟、提出了课题:如何抑制驴友“不信邪”的冒险冲动,如何更公平地使用公共救援力量?

文旅正热,名山、野山穿越兴起,总有驴友探险的身影。有些驴友无视明确的禁区、禁令,将户外穿越当成一场冒险,事前“雄纠纠”,事后“怕兮兮”。对屡屡发生的驴友遇险事件,救人是生命至上,但个体的违规行为不应由公共资源无条件兜底。

目前,针对此类事件,我国对动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尚无统一明确的规定,这或许让部分任性的探险者以为一旦探险变“冒险”,总会有人给予无偿救援。其实,对于野外救援,代价是很高的,全部无偿救援并不合理。

如去年发生在庐山的11名驴友野游被困事件,据报道,当地政府调集多方救援力量共200余人,调用专业照明、吊装设备和无人机等装备参与营救,初步估算救援费用近50万元。事后,获救者被当地政府追偿了7万元的救援费用,相关组织者被处以行政拘留。但相比于救援成本,追偿费用并不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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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名“驴友”野游被困。

对于明确违反禁令的驴友,获救而不追偿,会让部分人心存侥幸。更重要的,可能会不合理消耗公共资源,带来公平问题。从“免费救援”到“自行买单”,不仅当成为社会共识,更要建立明确的、有约束力的应急救援追偿机制。

我国旅游法明确,旅游者在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这为应急救援追偿提供了法理支撑。但还要区分不同情形,对于游客在以门票建立商业契约的景区遇险,景区负有救援职责,不能因此弱化责任。而对于野游驴友的救援追偿,救援成本如何计算、费用比例如何分担、遇到分歧如何仲裁、是强制性还是倡导性追偿……类似问题,当通过优化应急救援追偿机制来解决。打上制度补丁,让追偿有依据、有保障,让违规者付出代价,让公共资源得到合理保护。

红星新闻评论员 文阳

编辑 赵瑜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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