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假孩子开启假期模式,家长却要照常上班,看护、陪伴的两难困境该如何破解?3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乐山市总工会获悉,近日乐山市总工会正式印发了《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2026年度中小学春秋假期间带薪错峰休假七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鼓励该市各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将职工休假与中小学春秋假精准衔接。
▲中小学春秋假
根据乐山市教育部门公布的春秋假实施方案,2026年春假为4月1日至3日共3天,覆盖该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含高中毕业年级),该假期从学校机动教学时间中统筹调整。春假与清明节法定假期连休,将形成6天长假。
在休假安排上,《措施》明确用人单位应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人性化举措,将职工带薪休假安排与乐山市中小学春秋假安排相衔接,在春秋假期间,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休年假、调休和补休。
针对职工疗休养,《措施》鼓励各单位将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疗休养与中小学春秋假结合开展,明确职工疗休养活动每批次不超过5天(含往返时间),每人每天不超过800元(含往返交通费)。经职工所在单位同意,职工可携带家属、子女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家属、子女参加疗休养活动费用自理,让职工疗休养成为家庭陪伴的美好契机。
基层工会的春秋游活动也迎来明确指引,《措施》提出,鼓励基层工会按照春秋游活动每年不超过4次、单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晚的规定,在春秋假期间积极组织开展职工春秋游活动。活动可开支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讲解费、活动用品费,其中伙食费、住宿费执行乐山市差旅费标准,这为工会组织春秋游活动划定了标准、明确了范围。
为丰富职工家庭春秋假期间的文旅生活,《措施》推出多项文旅福利。一方面,鼓励基层工会利用川渝两地文旅资源平台,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200元的标准,为职工购买川渝两地文化旅游年票和市内旅游景区、研学旅游基地、博物馆、赛演活动等门票,促进职工携带家属、子女游览游学、观演观赛;另一方面,鼓励基层工会在法定节假日慰问限额之外,每年在春假前为职工会员发放年度工会消费券,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用于购买日用消费品和文化旅游产品等。
在文旅消费品牌打造上,《措施》鼓励各职工疗休养承接机构、川工之家APP普惠商家等结合春秋假,通过川工之家APP发放住宿、门票、餐饮等文旅消费优惠券,定制设计包含旅游景区、红色教育、农家采摘、研学基地等内容的职工疗休养、职工春秋游优惠线路,着力打造春秋假旅游消费品牌,以优惠福利撬动文旅消费,助力地方文旅产业发展。
同时,为兼顾工作需求与职工家庭关爱,《措施》对因工作等原因无法休假的职工给出暖心解决方案,鼓励各级工会充分利用职工家庭家风阵地、女职工阅读点、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等职工服务阵地,就近就便为职工子女提供春秋假托管服务,开展亲子互动交流、心理健康辅导等关心关爱活动,切实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编辑 杨珒
审核 冯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