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外的生活场景,绝非保密盲区。部分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对“八小时外”存在错误认知,有的认为“八小时外”属于个人时间,不受保密纪律约束;有的模糊公私边界,和亲友闲谈时随意谈论国家秘密;有的漠视出境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出境、瞒报行程,给境外渗透留下可乘之机。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八小时外”若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很有可能埋下重大泄密隐患。
携密回家,疏于防范引发窃密
某单位中层干部张某,将3份涉密文件违规带回家中,与亲属李某交谈时擅自披露文件内容并允许其浏览,李某趁机偷拍并将密件信息传输至境外,造成恶劣影响。经查,李某受境外势力指使,长期蛰伏伺机窃取我涉密文件。事件发生后,李某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某受党纪处分、被调离岗位。
解析:张某不仅违规将国家秘密载体携带回家,还随意向亲属泄露国家秘密,反映出其保密意识严重缺失,对身边潜在的窃密风险毫无察觉。
私交闲谈,放松戒备被人“套”密
康某与周某曾经是某国家重点项目实验室的同事,二人私交甚笃。某日闲谈时,周某向康某询问某重点项目情况,康某没有多想,便透露了自己了解的内容,并提醒周某不能外泄。殊不知,周某长期为境外有关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实为蓄意向康某打探。事件发生后,康某因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周某因涉嫌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依法审查起诉。
解析:康某在私人交往中随意谈论涉密项目情况,轻信旧友、放松戒备,反映出其“八小时外”保密警惕性不足,对交往对象意图缺乏甄别,混淆私交与工作界限。
擅自出境,漠视纪律埋下隐患
某省直单位涉密人员林某在婚假期间,持大学期间办理的通行证件和妻子到香港游玩了一天。返岗上班后,林某未主动向单位报告这一情况。年底,该单位在核查干部职工出境情况时,接到有关通报,方知林某擅自出境之事。事件发生后,该单位给予林某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上收其通行证件。
解析:林某忽视涉密人员出境管理有关规定,出境前不履行报批程序,出境返回后也未及时向所在机关、单位报告,反映出其保密纪律规矩意识淡薄。
保密提醒
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在“八小时外”应增强保密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始终牢记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破,坚决杜绝“八小时外”泄密事件发生。
1.严控国家秘密载体。阅读、使用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场所进行;不得携带涉密文件、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回家或出入公共场所。
2.守牢私人交往底线。不在亲友聚会、闲谈闲聊、社交平台等非工作场合谈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内部敏感信息;不得向亲友、同学等提供涉密文件、资料。
3.出境严格履行程序。涉密人员出境,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接受行前保密教育;出境返回后,应当在10天内向所在机关、单位报告在境外期间相关情况。
4.防范境外渗透风险。谨慎与境外人员、机构接触交往,不接受境外可疑馈赠、邀约,不向境外人员提供任何涉密或敏感信息。
5.强化全时段保密意识。摒弃“八小时外无人监管”的错误思想,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严守保密纪律规矩不松懈,处处守住保密关。
来源:保密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