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3月26日电(记者马丽娟)宁夏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26日公布石嘴山市惠农区宁夏锦华化工有限公司“1·31”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报告认定,事故发生于2026年1月31日,造成2人死亡,是一起因宁夏锦华化工有限公司异常工况处置不科学、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扎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显示,2026年1月31日7时40分许,位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宁夏锦华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致2人死亡。
报告指出,事故直接原因为该公司石灰窑车间内,石灰窑窑尾引风机故障,企业异常工况处置不科学,仅切断煤粉,石料入窑、窑头配风在最低负荷运行,未切断电石炉尾气,石灰窑内电石炉尾气未充分燃烧,通过窑尾预热器、石料提升机串至石料筛分间内,导致一氧化碳浓度超标,造成筛分间内2名正在清理石灰石粉料的岗位员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报告建议,对锦华公司按规定依法处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赵某胜和马某强,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对锦华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谢某伟,锦华公司安全总监赵某,锦华公司生产部长洒某林,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锦华公司副总经理杜某予以处罚;属地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作出检查,对危化监管办公室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检查。
报告还指出,事故暴露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差距、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生产过程管理不规范、风险辨识管控不全面、隐患排查检查不深入,并要求有关单位必须从严开展隐患治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组织开展涉煤气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完)
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