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国家医保局公布的2026年医保重点工作中,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梯次减负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成为工作首条内容。
2026年全国两会,医疗保障与服务体系建设也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一项民生议题。全国人大代表、通用技术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于旭波也将目光投向尿毒症患者这一群体。
▲全国人大代表于旭波
近日,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为切实解决尿毒症患者就医难题,深化医保支付改革,建立可持续的透析服务供给激励机制是目前可行之计。例如,对县域、偏远地区或服务空白点新建透析中心机构给予一定初期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或税收优惠等。
“限额透析”引发治疗难与就医远
部分医疗机构“做得多、亏得多”
尿毒症是一种慢性肾脏病,被称为“沉默的杀手”。它并非单一疾病,而是各类慢性肾病发展至终末期的统称,可由多种病因引发,如慢性肾炎、风湿病、糖尿病或高血压等。
据公开调查数据,全世界尿毒症患者的平均发病年龄已从以往的50~60岁,逐步发展到30~40岁,乃至11~20岁,其中20岁以下的年轻患者数量还在增长。究其原因,主要与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慢性病年轻化以及健康意识薄弱密切相关。目前,慢性肾脏病已成为全球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预计到2050年,慢性肾脏病将成为全球第五大死因。
“当前的核心矛盾并非医保‘有没有’覆盖,而是覆盖的‘深度’‘精度’和‘可持续性’还不足。”于旭波介绍,透析治疗是尿毒症患者维持生命的关键手段,其可及性、公平性和质量直接关系患者生存质量。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虽已覆盖大部分透析费用,但政策落地、服务供给和需求匹配等环节的突出问题,亟需从制度设计、资源配置和社会协同多维度统筹优化。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我国,尿毒症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存在地区差异。以上海市为例,2026年起施行的《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明确将“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由大病保险报销60%(医疗救助对象报销65%);在湖北省竹山县,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的年度支付限额为职工医保12万元、居民医保10万元,支付比例分别为90%和80%。
▲(资料图)湖北省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肾病内科透析室
在于旭波看来,“限额透析”引发“治疗难”与“就医远”,成为患者端目前面临的一大现实困境。他指出部分地区医保年度总额控制让医疗机构陷入“做得多、亏得多”的财务困境,进而限制接收患者、控制治疗时长,使患者远距离就医,增加间接成本且影响治疗依从性。
对于边远地区患者,就医距离成为摆在他们面前的一道现实难题。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例如广西柳州市中医医院官网一篇文章提到,柳州市三江县独峒镇作为边远山区乡镇,辖区及周边血透患者曾需2-4小时往返县城,前往市级医院治疗更是要耗费全天时间。2026年2月,独峒镇中心卫生院血液透析室建成后,患者在本镇1小时内即可完成治疗。
部分优化项目报销比例低或自费
造成尿毒症患者治疗窄、预后差
于旭波关注的另一个尿毒症患面临的问题是,血液灌流、高通量透析等临床必需的优化治疗项目,在多地报销比例低或完全自费,“目录局限”造成治疗窄及预后差,“患者因经济原因无法长期采用这些优化方案,导致可预防的并发症发生、发展,长远看反而增加了整体医疗支出。”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这种血液透析联合血液灌流的组合式透析模式能更全面清除毒素,提升睡眠质量,降低长期并发症风险。而在医保目录层面,各地政策差异明显。例如,浙江一地医院的收费公示显示,“血液透析灌流费”为520元/次,医保类别为“乙类”,需患者先自付一部分。在去年9月的“919尿毒症关爱日”公益发布会上,来自上海等地的多位专家就曾提到,受报销比例限制,目前部分省市的肾脏病患者维持每周一次的血液灌流治疗存在一定困难,希望医保部门给予充分考虑,企业通过创新降低耗材成本,使医保支付得起、患者用得上。
▲透析机正在工作
于旭波介绍,优质透析资源集中在城市大型医院,基层服务能力薄弱,医疗资源配置不平衡也使许多真正需要疑难重症诊疗的患者就医困难。
希望对县域、偏远地区等新建透析机构
给予补贴或优惠
为切实解决尿毒症患者就医难题,于旭波呼吁,可考虑从“改革支付方式、优化保障内容、重塑服务体系”三管齐下。
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改革,建立可持续的透析服务供给激励机制。他指出,可以推动透析支付从简单总额控制改为按病种(DRG/DIP)为主的精准复合支付模式,根据患者年龄、并发症等调整系数;建立透析支付总额科学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匹配患者数量、疾病结构与医疗服务价格指数变化等,“对县域、偏远地区或服务空白点新建透析中心机构给予一定初期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或税收优惠。”于旭波说。
二是优化医保目录与报销政策,建立满足临床需求的保障机制。在他看来,定期对终末期肾病相关治疗项目进行临床必要性和经济性评估,据此建立快速通道,及时将证据充分、效果确切的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或调整报销比例,至关重要。
此外,要建立对血液灌流、高通量透析等“优化治疗”项目探索“基本+补充”阶梯式保障,由基本医疗保险按一定比例报销,剩余部分由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基金或商业健康保险等多渠道共同分担;并鼓励、规范慈善组织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建立慈善资源与医保体系信息对接机制。
三是实质性推进透析领域分级诊疗,构建高效协同的服务网络。修订完善透析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推动城市大型医院通过专科联盟等方式帮扶基层机构实现技术、管理和质控同质化;构建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制定科学转诊标准和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举办独立血液透析中心,支持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建立区域透析患者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电子病历、治疗计划、质量指标互联互通。
于旭波表示,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优化,既能破解患者就医难题、提升生存质量,又能实现医疗资源高效配置、保障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的医疗服务体系,才能让每一位尿毒症患者都能获得公平、可及、优质的医疗服务,切实筑牢民生健康底线。”
红星新闻记者 蔡晓仪
编辑 张寻
审核 冯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