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去韩国旅游的张女士在社交平台发文称,4月15日凌晨,她在釜山一家青旅的房间内被一名日本籍男子骚扰与侮辱。惊醒制止后,对方竟故意将污秽物排到她身体、床铺及行李上。
张女士称,事发后该男子态度嚣张,对其进行言语嘲讽与挑衅,还试图再次靠近,但被其他住客阻止。她拍照记录现场痕迹及涉事男子,随后报警。
但是,她的报警求助遭遇韩国警方消极处置。她认为,在现场人证物证齐全、涉事男子自认过错的前提下,警方既未及时固定证据、制作笔录,也未对嫌疑人采取管控措施,致使涉事男子顺利离境返回日本,当事人海外维权一度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张女士向中国驻釜山总领馆求助,并通过国内网络平台发声,引发全网关注。
涉事男子。图/受访者提供
此前,九派新闻从张女士处获悉,经过多次与涉事男子当面协商后,最终双方达成并签订了书面赔偿协议,各自留存了中、日、韩三种语言文件,也已将该文件递交至警局留存。“涉事男子说他现在没钱,我现在只收到了少量赔偿款,后续的赔偿将在9月30日前通过国际汇款方式赔偿完毕,如有违约,我们会继续追责。”
由于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韩国刑法,目前谈判达成的协议只代表双方民事部分的纠纷和解,他依然可能面临韩国刑法的追责。张女士表示,在该男子返回韩国当天,警方已对他进行离境限制,禁止他出境。且从4月22日起,韩国警方已对他开展全面调查。
【1】回国后韩国警方不回邮件,无法得知嫌疑人当前的处置状态
4月29日,张女士告诉九派新闻,她回国后仍在积极维权,并通过电子邮件跟进后续调查的情况和案件进展。她还有一个月就要毕业了,有不少学校方面的事务要处理,这两日才稍有空隙能回顾此案详情,却发现诸多漏洞。
她解释道,根据韩国法律,案件移送检方后会有独立编案号管理,此前韩国警方虽通过邮件方式通知她案件已移交至检察厅,但未告知她检察厅案件编号。并且韩国法律规定,逮捕或羁押嫌疑人后,侦查机关应立即通知被害人羁押事实、时间、地点、理由;被害人有权知悉案件进展、嫌疑人强制措施(羁押/释放)、移送检察等关键信息,警方应保障并通知;对被害人就案件进展、嫌疑人处置的问询,警方应依法答复,不得无故拒绝。
张女士称,自从她回国后,韩国警方就无视上述法律规定的告知义务,不回复邮件、不告知嫌疑人当前的处置状态,她主动发邮件询问后也好几天不回复。“我不知道检察厅的邮箱、电话,也不知道案件交给了哪个检察官,没给我任何联系方式。”
“按照韩国法律,涉事男子现在应该被羁押,因为他住在酒店,在韩国没有固定住所,这一点韩国警方应依法主动告知我,但他们之前没有主动告诉过我,我问他们这件事也没给过回复,相当于现在完全无法确定涉事男子到底有没有被羁押。我今天还问了之前对接我的市级警察厅警员,她说今天她不上班,只能明天再帮我问问看。”她说。
张女士补充道,涉事男子做笔录那晚,她就在警察署外等候与他协商赔偿,当时接受调查时警察还曾告知她男子的处置状态,但在交完谅解书后,除了那封通知案件已移送检察厅的邮件外,她就再未收到任何新消息,“我还以为我们递交完谅解书,他就会马上被限制自由活动”。
她说:“之后韩国警方的办事效率那么快,小心谨慎、细致入微的,猜测一定程度上是受到舆论压力的影响。当时他们还曾多次询问我什么时候回国,结果我回国后,他们又‘失踪’了。”
【2】尝试撤回刑事谅解书,想让涉事男子被判实刑
同日,张女士向九派新闻表示,这两日她反复回顾当时签的谅解书照片才发现,当时签的是刑事谅解书,上边条文还写了恳请从轻处理。她查询后了解到,签了刑事谅解书后,涉事男子可能大概率只会判缓刑。
双方签订的刑事谅解书。图/受访者提供
她告诉九派新闻,她还是想让涉事男子被判实刑。“我昨天查资料后了解到,他回日本以后,这件事对他在日本的生活基本没有任何影响,我觉得他付出的代价太小了。”
张女士回忆,当时是一位非常信任的朋友帮她编辑的谅解书文书,他发来电子版时,她曾强调过不能写刑事谅解书,要改成民事,没想到更正了电子版,纸质版还是原版。签谅解书的那天,拟定协议的人曾催促她签字,加之临近警察署下班时间,她签得太着急,根本没想到纸质版会有问题,“也怪我自己没检查清楚,我也觉得很离谱,那么大的字都没发现”。
她向九派新闻表示,回国这几天她心里老是不踏实,发现问题后她想到努力了这么久结果在最后一步出错,“觉得一切努力都白费了、很绝望”。
张女士说:“有人劝我算了,但我觉得这世上还是得有较真的人。我现在暂时还没有联络领事馆,今天查阅资料后发现,可能还有办法可以撤回刑事谅解书,现在我也只能试试了。我有考虑再去韩国处理这件事,但不是现在。”
此前,她曾强调,赔偿不是重点,最重要的是不能让涉事男子无成本犯罪,要让他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对他采取法律意义上的处罚。
来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