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布《大连瓦房店德鸿食品有限公司“12·23”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2月23日,大连瓦房店德鸿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违规电焊作业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过火面积300㎡,直接经济损失326.4万元。
燃烧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烟气由起火区域沿西南和西北两侧向深加工车间和大速冻冷库蔓延,深加工车间和大速冻冷库正在工作的员工发现烟气后,陆续开始疏散逃生。赵某和刘某友为大速冻冷库搬运工,赵某选择东北侧安全出口逃生,刘某友选择西南侧安全出口逃生,朱某云为深加工车间产品流水线员工,为该车间最后的逃生者,3人因吸入有毒烟气逃生途中失去行动能力,后被消防人员救出,经送医疗机构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组认定事故直接原因:大连德鸿食品有限公司员工陈某在电焊切割拆除闲置车间彩钢板隔墙施工时,焊割高温将横撑钢管后的彩钢板隔墙穿透,引燃隔墙南侧墙面残留的聚氨酯发泡材料引发火灾。火灾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向西南和西北方向蔓延至深加工车间和速冻冷库,大速冻冷库搬运工赵某和刘某友、深加工车间员工朱某云因吸入有毒烟气导致在逃生途中失去行动能力,经送医抢救无效不幸遇难。
调查组发现,火灾发生后,动力部部长于某祥组织刘某方、张某朋、陈某、张某刚、隋某阳对火灾事故调查隐瞒起火原因,称采用角磨机施工作业,意图降低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企业还试图伪造动火票瞒混过关。
调查组建议,大连德鸿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股东、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宁某,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大连德鸿食品有限公司动力部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于某祥,动力部维修班负责人之一张某朋、动力部维修班员工陈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及乡镇有关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建议移交纪委监委机关调查处理。
来源: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