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施春风在记者会上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五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4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其中拟对社会救助法草案进行三次审议。施春风在记者会上也介绍了社会救助法草案在畅通救助渠道、提升便民化水平方面所做的规定。

▲施春风(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摄)
施春风说,社会救助事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使群众更便捷地申请和获得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法草案作了一系列规定。
一是规定社会救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及时的原则。
二是在救助申请方面,规定对于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请。申请社会救助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者他人代为申请。
三是在受理方面,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四是在审核确认方面,规定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审核确认效率和准确度。加强信息共享,对可以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核实的情况,不得要求社会救助对象提供。
五是规定社会救助对象遇有紧急情况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可以先行救助。
六是规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结合社会救助工作实际情况,依法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便民化水平。
七是规定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推动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申请、办理查询、举报投诉等服务。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实习生 余沁媛
编辑 郭宇
审核 何先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