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施春风在记者会上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五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4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拟审议医疗保障法草案等。

▲施春风(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摄)
施春风介绍,关于医疗保障法草案二次审议稿。2025年6月,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医疗保障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有关内容和要求。
二是进一步落实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有关改革要求,明确促进医疗保障与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三是进一步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要求,完善参保长效机制。
四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推进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明确生育保险基金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并建账。
五是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明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管控机制,构建中长期收支平衡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六是进一步明确医疗保障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做好法律适用衔接。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实习生 余沁媛
编辑 郭宇
审核 何先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