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为持续深化“靖路2026”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成都交警二分局公开曝光两起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典型案例,两名驾驶人因心存侥幸、漠视法律,均受到法律制裁。
相隔10余年
再次酒驾被重罚
2026年4月8日21时57分许,张某驾驶号牌为川G9***7的小型轿车行驶至金牛区交大路时,被成都交警二分局执勤民警挡下进行检查。
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结果显示为32mg/100ml。经对张某血样进行血液乙醇浓度检测,其检验结果为28.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调查过程中,民警查询发现,2015年11月13日张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此次违法行为系“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张某作出6日拘留、15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相隔近8年
二次酒驾被拘留6日、罚款1500元并吊销驾照
2026年1月22日21时16分许,张某某驾驶号牌为川AF****8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金牛区茶店子路辅路时,被成都交警二分局民警挡下检查。
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结果为31mg/100ml。经对张某某血样进行血液乙醇浓度检测,其检验结果为32.1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2018年10月23日张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此次系再次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张某某作出6日拘留、15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成都交警提示:酒驾危害不容忽视,酒精会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判断能力、反应速度和操作精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成都交警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常态化整治,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白天整治与夜间突击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红星新闻记者 闫晓峰
编辑 李钰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