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丨法官办公室猥亵离婚案女子?司法权威不容“动手动脚”

红星新闻 2026-04-13 15:06

当审判结果可能成为“利益交换”的产物,法律的权威将荡然无存,公众对法治的信仰也会被一点点蛀空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被曝光的猥亵案件当事人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吕某某,已被停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此前据新黄河报道,当地警方已于4月10日就报案人报称被猥亵一案进行行政立案。

“法官吕某某在审理我和丈夫离婚案件时,以有新证据让我签字为由,给我打电话让我去他办公室,在询问案件情况的过程中,对我动手动脚,在我多次拒绝的情况下,多次搂我的腰,抚摸我的敏感部位,并强行搂抱、拉扯、强制亲吻我的脸颊……”据新黄河报道,吕梁的王女士称,2025年9月5日,吕某某在其办公室内,对前来配合案件询问工作的她实施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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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中院法官吕某某。图据新黄河

法官依法定分止争,是司法公平的执行人和象征。法袍之下,不容藏污纳垢;法槌之上,承载公平正义。办案法官涉嫌猥亵案件当事人,必须依法彻查到底,让作恶者付出代价,还受害者公道。

法院是追寻正义的地方,绝非权力的猎场。或许在一些人眼中,此事中没有要钱索贿,最多就是想“占便宜”。但法官如果猥亵当事人,岂止是令人不齿,本质上是将裁判权当作谋私工具。法官以权谋私的行事逻辑,恰恰是最应该警惕之处。

据报道,在一段王女士称系偷录的与吕某某事发当时的对话录音中,对方刻意暗示自己的权力,说“开庭的时候就看到你亮眼睛(漂亮)”“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得多些”。如果将离婚案的判决结果与个人私欲绑定,那便是企图以审判权胁迫当事人就范。

当审判结果可能成为“利益交换”的产物,法律的权威将荡然无存,公众对法治的信仰也会被一点点蛀空。法官职权若不加制约,可能导致权力滥用,滋生司法腐败。此案曝出后,当地多个部门行动迅速,正是彰显了对法官利用职权优势“寻租”的零容忍态度。

过往猥亵案件中,不乏依法刑事立案的情形。如今年3月,一派出所教导员在办公室内猥亵15岁女生,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年9个月。因而,网友对于此案也有刑事立案的呼声。目前的行政立案,应当说体现了一种审慎态度,若后续经侦查取证查实相应行为达到刑事犯罪的严重程度,也可能会转为刑事案件。

随着多部门的介入,相信此案将得到公正处理。但还要追问一点,从2025年9月事发至今,此事已迁延七个月。七个月中,王女士有无维权?究竟发生了什么?公众等待的不仅是一个结论,更是对公正公开处理的期待,不让正义被时间稀释。

红星新闻评论员 文阳

编辑 赵瑜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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