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高速交警五支队获悉,4月15日,高速交警在辖区查处了一起司机在高速上“跨级”驾驶大货车的违法行为,司机不仅被批评教育,还面临驾驶证扣9分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监控截图
4月15日15时许,四川高速交警五支队十一大队民警在包茂高速万源北服务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苏C牌照半挂牵引车在从高速进入服务区时突然摇起车窗,并紧急刹车停在进入服务区匝道口处,行迹极为可疑。
民警判断该车可能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上前查看发现一名男子坐在驾驶位上,车内后排卧铺有一名女子,初步判断两人系换驾躲避交警检查,为避免交通拥堵,民警遂引导车辆停入服务区安全区域接受检查。在随后的检查中,民警查实男子刘某伍持有A2驾照,而女子刘某仅持有C1驾照,面对交警“为何在服务区匝道紧急停车”的质问,两人眼神躲躲闪闪,顾左右而言他。民警调取沿途卡口照片,证实了女子在高速路上“跨级”驾驶大货车,在进入服务区匝道处,两人换驾以躲避交警查处的事实。
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坦言,其与驾驶员刘某伍系堂兄妹,刘某购买该半挂牵引车,聘请堂兄为驾驶员,从事长途跨省运输服务。此次接到从江苏徐州运输挖掘机至四川成都加急业务后,为确保安全,刘某便随车方便照顾堂兄,4月15日中午,在陕西境内一服务区加油休息后,刘某见刘某伍仍感疲惫,为加快进度,便提出代其驾车至下一服务区。为让堂兄放心,刘某谎称已将驾照升级,没想到刚到万源服务区就遇到交警检查,只能告知堂兄自己准驾不符实情,并妄想通过换驾躲避处罚。
民警对刘某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驾驶证记9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不具备临时处置紧急情况的技能和心理状态,车内乘坐人员的安全无法获得有效的保障,如由此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承担赔偿责任。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驾驶人务必确保所驾驶的车型与自己的驾驶证准驾车型相符,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郭宇
审核 何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