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公开发布。
4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介绍,《意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该支持的支持、该保障的保障、该治理的治理,从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董宁 摄
据介绍,“全周期”指根据药品上市后的不同环节完善药品的价格政策。对于新上市的药品实行药品首发价格机制,根据企业对临床价值和创新程度的自评结果,区分高水平创新药、改良新药、通用名药等情形,予以政策支持和引导。对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发挥医保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的引导作用。对供应多元、上市多年、纳入集采的药品,针对不同种类药品特点优化集采规则,健全药品集采价格的形成机制。对于常规的挂网药品,主要是完善药品挂网价格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意见》对全周期药品价格分类施策,给高水平创新药留足空间,鼓励企业持续做好研发创新;同时,给其他药品划定了自主定价的规则,引导企业公平合理定价。
“全渠道”指根据药品流通的不同渠道,鼓励相关主体参与药品价格形成。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要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医保定点药店在市场调节价基础上,通过医保定点协议,以及公开比价、量价比较指数等工具,引导医保药品价格更加合理。网上药店具有信息透明、比价便利、竞争充分的特点,可用于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比价,研判校正异常价格。《意见》鼓励各方参与药价形成,让不同渠道药价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可比。
“全领域”指根据药品所处的不同类别,引导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对创新药,强调促进多元支付与价格合理形成,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落地实施。对短缺药,着眼于保供稳价,优化短缺药品直接挂网规则。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对药品原辅料,主要是防范原料药垄断和辅料、包材无序涨价,加强中药材价格引导,在完善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促进中药优质优价。
施子海表示,《意见》还对加强药品价格治理作出部署,提出实行药品价格风险预警、防范集采时非理性竞价中标影响供应、严惩药品和原辅料领域以缺逼涨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立药品医保价值评估制度等针对性措施,引导药品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
药品是特殊的民生必需品。对于把握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之间的关系,施子海介绍,《意见》在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规范价格秩序和协同治理方面提出了一揽子改革举措,来防范价格乱象。例如,《意见》提出推动参比制剂、通用名药体现合理价格梯度,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目的是既支持创新研发,也促进不同企业生产的同一类药品价格相对均衡。
此外,《意见》提出实施药品价格智能监测和实行药品价格风险预警,主要依托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对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上价格明显偏高的药品进行“红黄标”标识。施子海表示,这并不是强制医疗机构不采购这些高价药,而是打破价格信息差,向医疗机构提示价格风险,引导医疗机构采购质优价宜的药品,进而引导企业合理定价。这些新举措的提出,归根结底是为了促进市场稳定运行、维护良好价格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北京报道
编辑 郭宇
审核 何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