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治理欠薪典型执行案例,其中“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执结38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值得关注。
▲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38名员工因衡阳市某教育培训机构长期拖欠工资,集体向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收到材料后立即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与速裁程序,实现快立快审,同步落实诉讼费缓减免政策,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为平衡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与机构发展实际,本案法官指导驻院人民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启动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案件立案到司法确认全程耗时不足48小时。调解协议约定的付款日期到期后,教育培训机构未履行付款义务,38名员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后,快速采取网络查控,冻结了机构账户资金。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该机构还有其他被执行案件,账户资金已被其他法院采取查控措施。经核查,38名申请执行人中有12人因机构长期欠薪导致房贷断供、8个家庭被迫租房居住,更有2名患病的申请执行人因无力承担医药费延误治疗。执行法院与其他普通债权人多次沟通,取得其他债权人理解与支持,同意从该机构已冻结资金中拿出100余万元优先履行对38名员工的付款义务。法院划取该100余万元,于当天即向员工完成案款发放手续。
结案次日,当事人代表朱某等人向石鼓区法院赠送“雷霆速度解薪忧 司法护航守杏坛”锦旗,赞誉司法为民的力度与温度。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张莉 审核 高升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