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引入AI后,杭州男子被要求调岗降薪;他拒绝调岗后遭到裁员,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法院判了:公司支付赔偿

杭州日报 2026-04-28 17:49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近,4月2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发布了一批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中多起涉人工智能企业,包括“额外加班要不要付加班费”“引进AI可不可以无条件裁员”等网友关心的话题。

AI来了,工资降了

公司以AI替代岗位直接裁员,法院判了

周某曾在某网讯科技公司从事问句质检工作,简单理解,就是负责校验AI大模型与用户交互时所给出的答案对不对。

这两年,AI浪潮迭起。公司很快便以AI技术迭代导致周某的岗位可以被自动化替代、使用AI更具成本优势等为由,提出将他调岗,薪资也要从原来的每月25000元降至15000元。周某对此表示不认可,拒绝调岗。

可没多久,周某的邮箱里就收到了公司的通知——直接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周某无法接受,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方面不服仲裁结果,又将周某告上了法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企业主动引入AI技术提升效率属于技术革新行为,但并不构成“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定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公司直接提出大幅降薪的调岗方案,不属于合理协商范围,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最终支持周某要求,判决公司支付赔偿。杭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认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初衷是解放劳动、促进就业,企业因技术升级需要调整岗位结构时,应当优先对劳动者进行技能培训,帮助其适配更高阶的人工干预类岗位,实现效率提升与员工权益保障的双赢。确需调岗的,应当提供合理的调岗方案,对调岗产生的额外成本给予补偿。劳动者也应当主动提升技能适应技术变革,共同构建企业发展与个人成长的良性互动关系。

“未走审批”就没有加班费?

聊天记录、会议纪要都是证据

孙某在某智能科技公司担任过算法工程师、算法部负责人,负责语音识别技术研发,算得上公司的“骨干力量”。在职期间,公司领导多次在工作群明确要求“正常全勤时间为早9点半到晚10点半”,并定期公示员工加班情况,承诺为加班员工提供后勤保障。

在职期间,孙某长期和同事们一起加班、开会。离职后,孙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这些加班费,因对仲裁结果不服,孙某又将公司告上了法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公司辩称设有加班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算加班,但孙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例会纪要等证据足以证明公司存在强制安排加班的事实,且公司公开表彰加班员工的行为也印证了加班是公司鼓励且认可的工作安排。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孙某要求支付工作日延时加班费的诉讼请求,杭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承办法官解释说,“技术研发不应以牺牲劳动者健康为代价”,休息权是劳动者的法定基本权利,企业的加班审批制度属于用工自主权范畴,但不得滥用该制度侵害劳动者权益。只要劳动者有证据证明企业实际安排了加班,企业就必须依法足额支付加班费,不得以未经审批为由拒绝支付。

伪造学历入职AI企业

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钱某曾在某人工智能科技公司担任UI设计师,求职时,钱某自称是本科学历并提交了伪造的学历学位证书。入职当月,公司发现钱某学历造假,钱某承认自己实际是大专学历,并表示自己的能力可以胜任该岗位要求。

杭州中院二审认为,钱某提供虚假学历信息的行为确实会影响公司的招录意愿,尽管双方对岗位学历要求存在争议,但欺诈行为成立,判决支持了公司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广大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提供个人信息,虚构学历、工作经历等欺诈行为不仅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延伸报道:

涉高新技术领域的

新型争议出现

4月2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杭州法院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白皮书(2021-2025)》(以下简称《白皮书》)及涉人工智能企业从业人员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特别回应了AI技术应用、新业态用工等背景下的劳动争议新问题。

《白皮书》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5年,杭州全市法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9315件,审结34780件。从地域分布看,萧山、上城、滨江等经济活跃、产业密集区域案件量居前,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企业密度、人口规模呈正相关。

在案件结构方面,传统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纠纷复杂度持续提升,同时出现大量新型争议。如涉高新技术企业案件占比从2021年不足25%升至2025年的50%以上,竞业限制、股权激励、商业秘密保护等成为审理难点。

来源:杭州日报 记者 王艳颖 实习生 毛欣欣

通讯员 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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