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74岁老太杀害73岁老太并藏尸体”案一审宣判。红星新闻记者从被害人女儿毛女士处获悉,被告人曾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4.8万余元。毛女士表示,曾某某至今毫无悔意,她及家人将考虑是否上诉。
2025年11月19日,该案在江西赣州开庭审理。据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25年3月19日,被告人曾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因柴火归属问题发生争执,并发生拉扯。曾某某左手控制住被害人双手,右手捡起石头朝被害人砸打。确认刘某某没有动静后,曾某某将其拖至一角落并用杂草遮挡。3月20日凌晨,曾某某返回尸体处,将其拖至距离案发现场约100米处脐橙园,并用树枝将尸体遮掩。次日凌晨,曾某某携带锄头将尸体掩埋,并用海绵床垫用以遮挡掩埋尸体的土堆。3月30日,公安机关发现刘某某尸体。同日上午,曾某某在家中被抓获归案。

▲新京报报道截图
法院认为,曾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刘某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中,曾某某杀人后转移并埋藏尸体,归案后毫无悔意,拒绝认罪,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当严惩。因其具有坦白情节且审理时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依法对其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法院判决曾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曾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约48777.5元。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毛女士称,曾某某出生于1950年8月,案发时74周岁,而被害人73周岁,两家系邻居关系。她称,被告人心理素质非常强,在警察寻找凶手时,曾某某还在看热闹,很平静。她误导工作人员到河里去找,后来警察在村子的脐橙园旁边找到了母亲遗体。
红星新闻记者 张静 杨雨奇
编辑 张寻
审核 王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