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自述被丈夫“背叛”
丈夫还卷款跑路
她独自找丈夫要款
遭惊吓摔伤……
这到底怎么个事?
近日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
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某短视频平台上一名网友发布视频
自称遭遇了一系列“狗血”事件
“我丈夫背叛我,他卷款跑路
我找他要钱,他发来一个地址
我独自前往赴约
却疑似被丈夫的‘同伙’惊吓
不慎摔伤
现在被送进医院治疗。”
视频内容情节跌宕、情绪激烈
迅速引发网友关注
然而
民警调查后却揭开了事实真相
发帖人刘某为博取流量
吸引关注、自导自演
编造了上述“受害”情节
并在互联网上发布
刘某的行为已构成
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
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虚假内容已下架
法律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和谐网络空间。
来源:昆明警方发布


